慢性病补助(领取慢性的病补贴)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国家慢性疾病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我国慢性病补助病种共有31中,分别为: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硬化、风湿病、肺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复发性阿弗他口腔溃疡、冠心病(仅包括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纤维化、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白塞氏病、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银屑病、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帕金森氏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

【法律依据】:《慢性病补助政策》

第一条 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第二条 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慢性病,国家补助一年多少钱?

个人慢性病国家补助一年内最高救助额不超过1万元。

以恩施州为例,特困供养人员及重点救助对象,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可进行门诊救助。重点救助对象患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符合慢性病门诊管理规定,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的纳入住院救助。

不能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本州城市低保月标准4倍以上的部分,按50%给予门诊救助,一年内最高救助额不超过1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参照重点救助对象管理,门诊救助比例为30%。

慢性病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1、提交的材料。病人一年内在二级(高血压病和糖尿病在一级)及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原始单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2、查体单位。病人无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病情证明的,须到我市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查体。定点查体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3、确定程序。由参合人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办)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慢性病种范围及慢性病种确认标准》对慢性病人进行初步筛选,分类汇总后提交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后确定慢性病补偿补助对象,发放慢性病医疗卡。

4、确定为慢性病补偿补助对象的人员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合作医疗卡原件,用于办理慢性病医疗卡。

以上内容参考:来凤人民政府-关于对慢性病补助申请的回复

慢性病补助(领取慢性的病补贴)

国家慢性疾病补贴政策是什么

门诊慢性病最新政策

1. 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2. 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3.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4. 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申请流程规定

1. 门诊慢性病每年集中审定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及审定程序由医保经办机构确定。

2. 申报材料包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治疗)申请表、市(县)级医院诊断书、市(县)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出院小结、与诊断相关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身份证复印件。

3. 70周岁以上或严重行动障碍的申报人员,可不参加现场体检,由医疗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认定。

4. 患有**搭桥术后、血管支架术后、**起搏器置入术后、风湿性**病换瓣术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类疾病、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增生异常综合征等疾病的参保人员,可不参加现场体检,由医疗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认定。

5. 恶性肿瘤、尿毒症及组织器官移植术后的参保患者,可以随时申报。

6. 申报人员对认定结果有疑义的,在接到认定通知一周内,可向市、县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分别组织复查。

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

各地慢性病医保政策不同。如浙江:

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 建立健全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管理制度

(一)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范围。结合我省慢性病疾病谱情况,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暂定为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种。

各地可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在上述省定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基础上,自行增补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

(二)报销比例。对纳入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范围的病种,应当适当提高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有条件的统筹区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三)适用对象。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有关政策。

二、建立健全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处方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已纳入浙江省医保定点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有条件的统筹区可以扩大到医保定点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为家庭签约责任医生。三级医院根据专科建设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资格。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名单报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处方时限。纳入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范围的病种,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12周。

(三)风险控制。医生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要谨慎评估疾病风险,严格把握适应指征,明确告知申请患者慢性病连续处方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对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要求本人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应由直系亲属或相关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

(四)处方调剂。患者可根据本人意愿向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提出在其参保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区内指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调剂使用慢性病连续处方。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应提供纸质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并向参保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关处方明细。指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受理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调剂申请时,应核对患者相关就医凭证。

患者应在前次同种慢性病处方剩余用药量不超过7日(含)内提出再次配药申请。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反应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应要求其停止用药,及时到开具处方医生处复查就诊。

(五)处方收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时,只收取一次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三、探索建立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机制

患者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时,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有相应药品,可由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通过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调剂方式,由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将药品直接配送到患者指定地址。医保相关药品费用与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约定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承担药品直接配送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具有比较稳定的约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网络;

2.具有较好的医药储备资质和管理服务能力;

3.具有医药物流服务平台,能按医保政策和监管要求开放医药物流服务数据,接受医保全程监管。

开展医保药品直接配送服务的相关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和约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报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按照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的要求,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布局和医药物流网络特点,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门诊慢性病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密切沟通,协同推进。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医保智能监管平台,提升医保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政策,规范完善各类人群转诊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制度,为不断完善跨省和省内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夯实基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慢性病连续处方及相关外配处方的规范管理,强化慢性病医疗质量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给保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生应加强慢性病门诊用药管理,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原则,按病情控制患者用药量,尽量减少慢性病药品浪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谈判等方式,合理确定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按照相关处方管理办法、医保定点协议和第三方配送约定要求,履行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责任,督促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严格按要求开展药品配送服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建立慢性病连续处方及相关外配处方备案制度,依托医保智能监管平台,按照“到患者、到药品、到医生”的数据管理要求,加快完善慢性病医保管理模块,实现慢性病医保管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加强对主要慢性病药品费用支出的监管,定期对统筹区内医保基金支出和用药量排名前十位的门诊慢性病药品(精准到商品名)进行排序,科学分析,杜绝医保药品滥用和医保基金浪费。要将慢性病连续处方管理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年底要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管理情况开展协议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考核体系,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质优价廉的慢性病医疗服务。

慢性疾病补助政策有哪些?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二、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三、慢性病补助标准

慢性病补助标准

类型病种补助标准

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

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

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

最高补助限额:2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

最高补助限额:3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最高补助限额:3500元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偿

7、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支气管哮喘

11、活动性肺结核

12、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14、强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症肌无力

19、多发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慢性病补助需要的条件

1、患者办理慢性病卡,要有长期使用疾病的门诊病历或近年来生病住院二次以上的出院记录。

2、慢性病共有27类,具体可以查询医生。

3、符合任何一种类似的病情,带个人居民身份证、专用病历,到当地二甲医院领取慢性病申请表。

4、慢性病申请表到医院医务科领取,除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个人填写外,其它表内内容全部由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填写,然后到当地设在医院的社保部i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5、手续办结后,带身份证,专用病历,二张二寸照片到当地社保局医保处办理慢性病卡,10个工作日就能领取慢性病卡,不知道现在办卡是否要支付工本费。

6、办理慢性病卡一定要带个人医保卡或城乡居民医保卡。

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

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7551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16:18:57
下一篇 2025年3月29日 16:19:13

相关推荐

  • 低保医疗报销是不是有上限

    律师解析:低保医疗报销有上限,低保户,最高可补助2万元。前提条件必须持有低保证。低保户没有最低限额,住院花费报销之后拿着低保证去申请。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 《…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30日
    1300
  • 浙江单独二胎(浙江单独二胎补贴)

    浙江省二胎政策 原则上不可以! 生育二胎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 建立劳动关系 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

    2025年4月2日
    400
  •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北京领取标准)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 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

    2025年4月2日
    300
  • 节能补贴政策(节能补贴政策2022家电)

    家电节能补贴政策2022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推行了很多有利于民生的政策,但是节能家电是之前的政策了,目的是为了给节能家电做推广,现在是没有节能家电补贴政策的。节能家电补贴政策详解一、北京节能补贴政策对象北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暂住证的非京籍人员二、北京节能补贴政策类型补贴商品类别也由原来的5种增加到9种,不再只…

    2025年4月2日
    200
  • 海西民法典最新消息,2021年11月1日起实行的民法典?

    2021年11月1日起实行的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时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年12月14…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400
  • 私家车报废流程及补贴(私家车报废流程及补贴吉林省)

    汽车报废后,申请补贴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中国的相关政策,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或未达到报废年限但车龄较长的,想申请报废的车主可以获得车辆报废补贴。这也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车辆报废补贴的流程,希望能让大家对车辆报废有一个进一步的了解。 申请车辆报废补贴应准备的材料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时,应准备以下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

    2025年3月31日
    200
  • 自愿离职怎么才能领到失业金(主动离职怎么可以领取失业金)

    自愿离职怎么才能领到失业金 主动辞职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核实完毕下月发放。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

    2025年3月31日
    400
  • 汽车报废补贴最新政策(汽车报废补贴最新政策山西)

    北京报废车补贴政策2022 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首先,要回去开一张普通增值税发票,这是全部手续里比较麻烦的一步。因为一般的单位不会有这种4点税的发票,一般都是17点税的增值税发…

    2025年3月31日
    300
  • 独生子女费从未领取过(独生子女费从未领取过怎么查询)

    孩子的独生子女费从未领过,可以补领吗? 单位会放的只要你有独生子女证就会发的,没发你去补办我觉得没必要了吧补了的话也不会补发也只会发从你办好证后再发放。 我是独生子女但没有领取过独身子女费 能补领取吗? 独生子女本人是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独生子女费也不能补领。 独生子女费是由独生子女的父母领取的,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

    2025年3月31日
    300
  • 怎样领取失业补助金(怎样领取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

    怎么领取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先进行失业登记,然后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补助,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

    2025年3月31日
    300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被鉴定为五至…

    2025年3月31日
    300
  • 职工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方法(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方法)

    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中,“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即Z实指数(下同)为被保险人参保缴费至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 相应年度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被保险人曾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并在统筹范围办理退休的,Z…

    2025年3月31日
    300
  • 生育津贴必须三个月内领取么(生育津贴必须三个月内领取么计算公式)

    生育险必须在三个月内报嘛?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2025年3月31日
    300
  • 哪里可以免费领取民法典(民法典可以免费领取吗)

    民法典独生子女奖励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一个档次;已达到最高档次的,按最高档次标准的百分之十予以提高。2、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本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有关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3、独…

    2025年3月31日
    300
  • 职工养老保险领取计算(职工养老保险领取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计算方式 领取的计算方式如下: 1、退休后养老保险领取的计算方法: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本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倍缴费年限X1%=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倍缴费指数)除以2倍缴费年限X1%。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金额+支付月数(支付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人口…

    2025年3月3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