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73条(刑诉法第73条第二款)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监视居住应遵守规定规定有哪些

一、 监视居住 应遵守规定有哪些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 羁押 。不得在看守所、 行政拘留 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 律师 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 逮捕 ;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 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 二、指定监视居住是有罪吗 这个不是一定有罪的。 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形是重大贿赂犯罪,衡量“重大”与否的标准有3个,贿赂数额50万元以上、或者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或者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第二种情形是嫌疑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 由于监视居住仅仅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 刑事强制措施 之一,因此就算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但这也不代表嫌疑人、被告人最终一定有罪。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判尚未生效之前,其实我们都不能武断的认为被监视居住人就一定有罪。

刑诉法第73条(刑诉法第73条第二款)

刑诉法第73条

2012《刑事诉讼法修正案》73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坚实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刑法73条规定内容

刑法73条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是缓刑的考验期。对于那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是有一定时长的考验期的。就像那些被判处拘役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低是二个月的期限;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低为一年的期限。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至于缓刑考验的期限,都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以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都是一些缓刑考验期限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73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73条规定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经过的缓刑考验期限。依据该法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最低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其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最低期限不得少于1年;考验期均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7300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13:19:05
下一篇 2025年3月29日 13:19:24

相关推荐

  • 第二套房契税,如果说第二套房卖了又买新房契税是2%还是3%?

    如果说第二套房卖了又买新房契税是2%还是3%?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把第二套房卖掉,又买了一套新房,契税究竟应该按照2%还是3%征收,主要取决于房管部门如何认定新房的性质,到底它是第二套还是第三套房。 根据现在房管部门对房屋套数的认定办法,你把第二套房卖了又买新房,那么新房应当属于第三套房,而不是第二套房。因此,新房的契税应当按照3%来征收。 二套房契税征收…

    法律资讯 2025年4月2日
    400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5年3月31日
    500
  • 车险第二年大概多少钱(出过一次车险第二年买保险贵多少)

    第二年车险大概多少钱 一、第二年车险一共880元: 1、首先,第二年的交强险价格将发生变化,如果第一年车辆未出现有责任道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下浮10%;如果第一年出现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 2、如果第一年发生两次以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上浮10%;如果第一年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上浮30%; 3、其次,第…

    2025年3月31日
    300
  • 出险2000元第二年车险涨多少(人保出险2000元第二年车险涨多少)

    汽车出险后第二年保费增加多少 增加10%-30%。 车辆出险后第二年保险会增加多少,与出险险种、出险次数、事故严重程度等有关。如今普通私家车交强险的基础费用是950元,如果一年之内有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来年交强险不涨不优惠,商业险可以享受85折。 如果一年内发生出险次数超过两次,第二年的保费就会增加了,将上浮10%-30%不等,实际以保险公司…

    2025年3月31日
    400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是什么 本条规定的是,因劳动者的过失,在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2025年3月31日
    300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诉法司法解释(刑诉法司法解释2021对照)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2012年3月,刑诉法…

    2025年3月31日
    300
  • 车险怎么买最划算大概多少钱(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大概多少钱)

    车险怎么买划算? 一、 汽车交通强制保险费与车船税 私家车交通强制险: 第一年:5座 950元,6-8座1100元; 第二年: 855元 , 990 元; 第三年: 760元 , 880元; 第四年: 665元 , 770元; 第五年: 665元 , 770元; 以上保费,跟出险,脱保,过户有关系,其中任意一项变化了,那样保费也会变。 车船税: 1.0升 以…

    2025年3月31日
    400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号码是多少? 当地的,直接打114查询,外地的加010打114 如果你是外地的,有人告诉你中奖不兑,不支付违约金的,被起诉到第二中级法院的,这就是骗子无需理睬 其他问题,建议打114查询 网上查询:85268511 (立案庭) 诉讼服务电话85268303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级别人民法院设置,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

    2025年3月31日
    3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以及当事人…

    2025年3月31日
    400
  •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新刑诉法司法解释511条)

    刑附民赔偿范围的司法解释 2013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法院关于新刑诉法的司法解释,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中第138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该规定,有两类犯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2025年3月31日
    200
  •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如何理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给你举个例子好理解 假使你2009年12月31日与用人单位建立…

    2025年3月31日
    400
  •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2025年3月31日
    400
  • 新车第二年续保怎么买(新车第二年怎么续保,新车续保注意事项)

    车子第二年,保险怎么买? 车子第二年建议选择经济型的保险: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不计免赔。 一般来说车主在办理车险时会听取4S店的推荐,而一般4S店会推荐车主买全险。所以,在购买车险时,最好去知名保险公司咨询相关的保险知识,或者网上查询。还有一点,在4S店购买车险价格会比较高,因为4S店还要从中抽取一定的中介费。 一. 对于第二年续保,这时候车主会对车险有…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解读(最新刑诉法修正案)

    96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到底修改了哪些内容? 一、增加一条,作为《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改为《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

    2025年3月31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