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按)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一)就业年龄的限制 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 缓刑 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 身体发育还未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适应特别繁重及危险的工作、他们对有毒有害作业的抵抗力也较弱。劳动 法规 定,招收录用未成年工应当经过体格检查,录用后也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未成年工实行工作时间的保护 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继续组织他们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一般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加班 加点和夜班工作、对于某些经过批准允许招收16周岁以下的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例如,1961年5月劳动部就在《关于教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为,每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四)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为保障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发现疾病或身体发育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治疗。 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取消。 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对 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作了规定。如果企业单位侵犯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权益,一是职工本人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 申诉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诉书 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至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就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工会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对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不管是什么工作都不得影响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发展。所以劳动法在对未成年工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上都有着保护性的特殊规定。最后,对于未成年工还应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出现不适合再参加劳动的情况,则应该立即停止工作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按)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如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1年;(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保护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工 保护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 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

回答于 2022-09-18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依据:《劳动法》第六十四、第六十五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依据:《劳动部关于颁发的通知》(劳部发[1994]498号)1994年12月9日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 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

回答于 2022-08-25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3223.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6年8月29日 12:46:58
下一篇 2026年8月29日 12:50:58

相关推荐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42021何时实施)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方式N+1)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开除员工可以不予补偿,辞退员工需要补偿。1、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6年10月10日
    100
  •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试用期工资怎么发 没有干满一个月)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百分之八十,并不…

    2026年10月10日
    100
  • 离职证明模板doc(离职证明模板简单)

    正规的离职证明怎么写_离职证明范文 离职 证明是为了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份材料,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离职证明模板,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更多员工离职相关 文章 内容推荐(↓↓↓)★★★ 员工离职报告范文 员工辞职申请书大全 公司员工个人原因辞职报告范文 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劳动合同解读(劳动合同解读ppt)

    劳动合同法37条内容及最新解读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19版)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劳动法关于婚假(劳动法关于婚假的最新规定)

    劳动法关于婚假产假的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如何赚取费用)

    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 劳务派遣 公司是针对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提供服务的公司。 附注: 1.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 劳动合同 ,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2.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新劳动法辞职(新劳动法辞职需要提前多久)

    劳动法2022年新规定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2026年10月10日
    100
  • 防暑降温费标准(防暑降温费标准天津)

    2021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2021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为夏季在岗的员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用于防暑降温的福利。下面我为大家带来2021年防暑降温费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

    2026年10月10日
    100
  • 造假证(造伪证 后果)

    诈骗罪和伪造证件罪有什么区别 诈骗是虚构事实获取财物。 伪造证件罪没这么个罪名,造假证的罪名是——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各种发票、驾驶证、身份证,这些都是国家机关证明文件。 造假证会受到什么法律上的处罚 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关于伪造证件的行为规…

    2026年10月10日
    100
  • 老师布置作业违法吗(老师布置作业违法吗知乎)

    布置太多作业犯法吗? 怎么会犯法呢,布置作业是为了孩子好,做作业是为了考出好的成绩,如果不做作业,成绩也会很好的话,布置作业岂不是多此一举。做作业可以让孩子领会知识的用法,达到活学活用、举一反三,把作业做好,是考出好成绩的最基本条件。 老师布置罚抄作业过多犯法吗?1.这个问题不算违法。2.老师布置作…

    2026年10月9日
    000
  • 工资拖欠求助热线(长沙工资拖欠求助热线)

    拖欠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电话 1、拖欠工资打12345是有用的,劳动者因公司拖欠工资打12345投诉,会转到劳动监察处理或者告知向劳动监察投诉。提醒还在讨薪路上奔波的劳动者:理智讨薪,合法表达诉求,如遭遇恶意欠薪,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警方寻求帮助; 2、拖欠工资打12…

    2026年10月9日
    300
  •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二倍工资,并可以与单位补签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

    2026年10月9日
    100
  • 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法2022新规定)

    中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已于2009年8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

    2026年10月9日
    200
  •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南京最低保障工资标准2022 2022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1、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

    2026年10月9日
    200
  • 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培训内容)

    高空作业事故案例分析_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随着近年来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高层建筑不断涌现,高空作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高空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高空作业事故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高空作业事故案例篇1 ——两起高空作业坠落死亡事案例 1996年5月2日下午,外地女…

    2026年10月9日
    100
  • 劳动法新规定(2022年4月1日劳动法新规定)

    劳动法2021新规定 《劳动法》中对离职员工的新规定: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

    2026年10月9日
    000
  • 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什么样的单位不需要赔偿二倍工资)

    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劳动者…

    2026年10月9日
    000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

    用童工怎么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如果在使用有毒物品的工作场所使用童工,则按照《使用有毒物品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命令使用者在期限内将童工返回…

    2026年10月9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