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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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

一、申请 工伤认定 有哪些程序 (一)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二、工伤认定的受理程序有哪些? (一)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完整; 2、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管辖 ; 3、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4、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认定决定 1、认定决定包括 工伤 或视同 工伤的认定 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作为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劳动者本人及其近亲属,其实都是有权利依法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但实际申请认定的时候因为主体不一样,在申请时效、提交的材料上面也存在一些差异,而这也是当事人应该格外注意的地方。

工伤认定程序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认定工伤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向申请人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交告知书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告知申请人申请时限。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1)对作出《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并盖章送达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签收《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回证》;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由承办机关留存)。

(2)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存档。

3、申请材料不满足受理条件的,暂不予受理。

(1)填写《申请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补正时限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签收《申请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送达回证》。

(2)对经补正后重新申请的材料,按受理条件重新审核。

4、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1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1)将准予受理的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审核人员。

(2)填写《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并盖章送达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签收《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送达回证》;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由承办机关留存)。

(3)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填写《申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并盖章送达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签收《申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

(二)、审核

1、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以及有异议的,由承办人员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核实。

3、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由承办人员填写《工伤认定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4、承办人填写《申请工伤认定受理认定书》交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签收《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送达回证》。

(三)、认定

1、按《工伤认定办法》对通过审核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

2、申请材料不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的,作出《申请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3、申请材料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的,作出《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

4、将《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或《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5、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四)、告知和送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分别填写《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申请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或《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交告知书》。

2、送达有关通知书和《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或《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书》,完成申请工伤认定有关文书、资料的送达工作。

3、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进行清理,立卷归档。

二、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4、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工作证、工资册、出勤记录等)。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病历材料。

注:上述材料,凡是复印件,均需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供书人须签名,并标注供书时间。

三、法律依据:

1、《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办法》第8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工伤认定办法》第18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四、承诺时限:

60日内。

六、联系方式:

办理科室: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科。

联系电话:0854-2220136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工伤认定的程序: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等适格主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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