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共绿地(侵占公共绿地违反规划法哪条哪款)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个人业主可以起诉违法业主么

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个人业主是可以起诉违法业主的。小区公共绿地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那么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就等于是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任何业主都有权起诉。

法律分析

小区的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绿地。业主或别人不得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设施和结构,不得侵占共有部分。如果某一业主在未经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而占有改变公共绿地原状,其行为实际上侵害了其余业主对公共绿地的管理、使用权。当小区内的共有部分被单位或个人私自占用时,最直接的还是找当事人,然后表明其余业主的情况,如果对方还有一点点自知之明的话就会进行处理。若是对方不处理,其余业主可以向小区物业反应。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应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让对方恢复公共绿地的原有样子。如果物业制止不了,小区业主可通过用法律的手段,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方严重破坏了小区的美观,妨碍了业主的生活,业主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侵占公共绿地(侵占公共绿地违反规划法哪条哪款)

占用小区公共绿化带违反什么法律

可根据物权法来对该业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可根据物权利权法执行,有关条文如下:

第六章第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

第六章第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业主会议制定的管理规约。

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施放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物权法》七十三条的规定,社区的绿地原则上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例外的情况是:

1、如果这些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除外,比如社区与城市公园或城市绿化带相邻部分,属于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绿化,不属于社区业主共同所有,而属于国家所有;

2、如果产权证书明确记载绿地属于个人所有,则该绿地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哪些情况属于“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确定方法唯一的依据就是业主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幅度范围是否包括该绿地。如果产权证没有记载,则该绿地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对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绿地,个人不能侵占;对于城镇公共绿地也不能擅自侵占。在实践中,许多物业公司非常为难:业主擅自破坏公共财产,物业只能劝阻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是受人之托,代人“管”财。

简单说来,物业公司是商业服务提供者,不是行政管理者。没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也没有政府的授权,不能对擅自拆建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许多物业从业人员在咨询法律专业人员时,总有一种无奈之感,好像自己非常想把事情制止住,但是认为“没有这个权力”或“权力不够大”。

物业管理方需要摒弃这种“包办”的心态,因为任何“权力”都是与“责任”相对应的。物业公司只要尽到劝阻的义务,只要没有懈怠履行物业管理职能,物业公司对绿篱被破坏不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由破坏人去承担。

业主侵占小区绿地怎么办

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城管管。其他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或业委会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对公共绿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公共绿地,《物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公共绿地,《物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社区的绿地原则上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例外的情况是:1、如果这些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除外,比如社区与城市公园或城市绿化带相邻部分,属于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绿化,不属于社区业主共同所有,而属于国家所有;2、如果产权证书明确记载绿地属于个人所有,则该绿地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哪些情况属于“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确定方法唯一的依据就是业主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幅度范围是否包括该绿地。如果产权证没有记载,则该绿地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对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绿地,个人不能侵占;对于城镇公共绿地也不能擅自侵占。在实践中,许多物业公司非常为难:业主擅自破坏公共财产,物业只能劝阻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是受人之托,代人“管”财。简单说来,物业公司是商业服务提供者,不是行政管理者。没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也没有政府的授权,不能对擅自拆建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许多物业从业人员在咨询法律专业人员时,总有一种无奈之感,好像自己非常想把事情制止住,但是认为“没有这个权力”或“权力不够大”。物业管理方需要摒弃这种“包办”的心态,因为任何“权力”都是与“责任”相对应的。物业公司只要尽到劝阻的义务,只要没有懈怠履行物业管理职能,物业公司对绿篱被破坏不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由破坏人去承担。[3]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2306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8日 08:50:04
下一篇 2025年3月18日 08:50:19

相关推荐

  •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电话举报电话(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电话举报电话安全)

    中国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是110。 110 是我国的公安报警电话,负责受理紧急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报案,并接受群众突遇的或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110 公安报警电话属于特殊号码,拨打和接听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110 公安报警电话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虚构警情和其他恶意骚扰行为将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的正常运行、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该…

    2025年4月2日
    500
  • 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和职务侵占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量刑处罚规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2025年3月31日
    400
  • 职务侵占多少钱可以立案(职务侵占一般不立案吗?多少钱才立案?)

    职务侵占多少钱能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该解释规定了贪污或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占罪公安为何不立案(侵占罪公安不立案的法律依据)

    侵占罪为什么很难立案? 一般侵占罪很难立案原因有侵占案作为自诉案,只有被害人到法院进行提请诉讼才能进行立案,公安机关不会进行立案,并且在现实中真正对被告人进行立案的情况很少,因为该罪的量刑必须有犯罪人拒不退还的行为。 侵占罪作为自诉案,只能够到法院进行提请诉讼立案,真正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并不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以…

    2025年3月31日
    400
  •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

    2021年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会被定义为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构成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职务侵…

    2025年3月31日
    400
  • 土地法律法规(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19最新版侵占耕地)

    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 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86年6月25日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025年3月31日
    200
  •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公共政策案例分析题)

    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 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1】 摘 要:公共政策学是一们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传统的教学方式效果差。 对公共政策案例教学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了公共政策案例创建原则的原则,总结了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方法,并针对目前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能力培养 本文结合笔者案例教学实践,对公共政策的案例教学进行分析,以此抛砖…

    2025年3月31日
    300
  •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全部)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三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上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9.6.25 法释[1999]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

    2025年3月31日
    300
  • 2021年不再缴纳公共维修基金(2021年不再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了)

    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维修基金不可以不交。国家对于维修基金呢相关管理规定,业主必须缴纳维修基金,在交房之前必须缴纳。业主必须按时足额。向有关维修基金的收取部门缴纳维修基金,否则就也无法办理房产证,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会给后续的房产使用方面带来很大麻烦,因此维修基金是不可以不交的。 扩展资料 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1、要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商…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公共政策执行案例(公共政策执行案例分析土地承包)

    高分求新公共管理的案例!!! 案例一 温州市政府的“无为与有为” 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无为 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着自身的动力和内因,而政府的“无为”为之提供了重要的外部环境。温州市市长曾说:“在温州,凡理论和实践发生矛盾时,先服从于实践。”于是个体工商业、服务业、家庭工厂、挂户经营、雇工经营、买卖合同、长途运输等,只要上面不管,就都让它发展。 1984年在平…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占房屋侵权赔偿标准(侵占罪赔偿标准)

    私自占用他人房屋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侵占房屋侵权赔偿标准: 侵占房屋侵权赔偿标准要根据因为房屋被侵占而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害来计算。当事人的房屋所有权遭受侵害时,会产生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1、首先是直接财产损失 侵占房屋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房屋的自身价值和附有价值。房屋的自身价值是房屋的自有价值,主要表现为房屋的市场售价;房屋的附有价值是指附…

    2025年3月31日
    300
  •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金额最新标准(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 职务侵占罪 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刑法 》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

    2025年3月31日
    300
  • 个人财产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个人财产被父母侵占了怎么办)

    私有财产被别人侵犯怎么办? 私有财产被人侵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如果涉嫌侵占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报案,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依法对行为人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

    2025年3月30日
    300
  • 2021年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2021年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条件)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八十二条__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

    2025年3月30日
    300
  • 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数额达到5000元,拒不交还的,就可以立案。 一、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数额达到5000元…

    2025年3月30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