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细则(房产税细则公布2018)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房产税2020实施细则

房产税的征收有严格的范围、对象和标准,同时在征收期限上面也是有规定的。当然,就目前而言,我国仅仅是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征收。而当前主要的试点城市就包括杭州、上海和重庆。

而这个房产税的征收自然是以房屋作为征收对象,不管是对房屋进行交易还是需要进行租赁,其实都是要征收房产税的,但因为情况的不同,那么具体的征收税率也不一样。

扩展资料:

契税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

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契税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2022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范围: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不包括市属县);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建制镇(不包括历史习惯形成的自然集镇);

工矿区县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市、县、镇以外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凡设在以上区域范围内的应税房产,均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对产权共有的,由共有人确定代表交纳或经协商分别交纳。

第四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对个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

第五条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免税者外,对下列房产列入免税范围:

(一)不在开征地区范围内的工厂、仓库;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暂行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

(四)城镇集体举办的敬老院、幼儿园占用的房产;

(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给予免税照顾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房屋和宗教人员的生活用房。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

上述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征收房产税。

第七条 纳税人无偿使用房管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第八条 破产、关闭的企业,对原有房产闲置未用的,应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闲置期间暂不征收房产税。

第九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免税照顾的,经纳税人申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分别办理审批手续:

(一)地、市、县(区)范围内全面性(如特大自然灾害)的减税或免税,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个别纳税人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意见,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规定,本省房产税按年一次布征,在每年的四月、十月各征收半年房产税。

第十一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陕西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陕西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随同《暂行条例》一并执行。

房产税细则(房产税细则公布2018)

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2021修订)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工矿区为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域范围。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五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六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

七、经财政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第八条 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第九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第十条 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房产税纳税期限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第十一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1991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8日 04:52:17
下一篇 2025年3月18日 04:52:33

相关推荐

  • 房产典当(房产典当招聘)

    典当行房子一般可以抵押多久 典当行房子一般可以抵押12个月,也就是一年的时间 一,因为典当行一般都是短期借款,不会超过半年,但是如果是房产抵押登记,我们可以去房管局办理一年的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二,典当行,亦称当铺,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

    2025年3月18日
    200
  •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人均面积)

    请问房产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房产税征收 标准是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

    2025年3月18日
    200
  • 代办房产过户(代办房产过户疑难杂件)

    房产过户可以委托代办吗 房产过户可以请人代办。代办房产过户需要代理人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当事人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金后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

    2025年3月18日
    200
  • 民法典房产赠予子女民法典如何规定父母赠与孩子房产

    民法典如何规定父母赠与孩子房产? 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最好事…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房产税立法,房产税2020年出台的概率有多大?

    房产税2020年出台的概率有多大? 现行房产税是属于暂行条例,征税对象也仅限于将房屋用于出租或者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等,对于个人拥有多少房屋这个是不在征税之列的,但是如今国家已经多次强调“房屋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所以对于未来的房产税立法势在必行,而且已经在加快脚步了。 在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已经明确房产税法的确立已经刻不容…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武汉房产税如何征收(武汉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

    房产税如何征收 1.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

    2025年3月18日
    200
  • 民法典510条 511条,民法典细则解读?

    民法典细则解读? 01/因突发事件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有关组织对被监护人负有临时生活照料义务 《民法典》总则编第34条各款分别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关于房产继承(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的顺序 1、房屋继承的顺序,具体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

    2025年3月18日
    200
  • 房产税开征范围(房产税开征范围中的城市)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哪些?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行条例 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

    2025年3月18日
    200
  • 离婚冷静期细则(离婚冷静期如何规定的)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只有协议离婚才具有离婚冷静期,且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法定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2025年3月18日
    200
  • 上海户口新政策,新上海落户政策细则?

    新上海落户政策细则? 上海落户口的新政策是:申请在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包括: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在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和有关的就业(劳动)合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意接受安置的单位或者亲属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公共住房租赁证明;有关…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民法典老人房产已过户,父母房产过户了父母是否还有房产权?

    父母房产过户了父母是否还有房产权? 父母房产过户了父母是否还有房权? 答案是父母房产过户了父母应该没有房产权。根据有关规定房子过户了,不论谁都没有房产权,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父母虽然是至亲,但房产权过户了就应该没有房产权,要想要回还得经过法律判决后,作出回应。 老人无偿赠与儿子房产,房产经过公正过户,老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国家房地产政策,房产法全文?

    房产法全文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 房产税征收标准(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征收以下税费: (一)房产买卖过户: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5年)的营业税、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赠与过户: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 (三)房产继承过户: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5元的权证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

    2025年3月18日
    200
  • 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公式,2021民法典婚后房产分割怎么计算?

    2021民法典婚后房产分割怎么计算? 第一、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值得一提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婚…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