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车私用的主要表现在哪个方面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租用车辆私用。一些单位在非公务出行上,由以前直接使用公车改为租用社会车辆、车照,费用照出。
二是公家报销私车费用。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公车在节假日按规定入库后,一些单位的领导开私车外出,但燃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均在单位核销。
三是使用活动牌照。有的公车使用活动牌照,参加公务活动用“公车牌照”,私用时将公车牌照换掉,改挂普通车牌。
四是使用下属单位没有更换公车专用牌照的公车。一些单位所管辖的二级单位没有更换专用公车牌照,继续使用以前的牌照。
扩展资料
公车私用危害
一、从干部成长角度说: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二、从经济角度来说: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三、从社会角度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车私用
公车私用违法吗
有关法律没有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严格来说公车私用不是违法行为,是违纪行为。
法律依据:
《廉政准则》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其中(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公车私用违反什么规定
公车私用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国家对于公车私用的处罚是怎样
公车私用一经查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3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扩展资料:
一、相关危害
1、从干部成长角度说: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2、从经济角度来说: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3、从社会角度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二、防止措施
1、用车要有一个制度。
2、用车要申请。
3、用车情况有监督。
4、完善违规用车惩戒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私营企业公车私用算职务侵占吗
私营企业公车私用不算职务侵占。职务侵占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占有的行为,而公车私用不是对车辆进行占有,而是使用的情形,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车私用的概念
【解释】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
【现象】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长期以来,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到上下学时公车常常在校门口聚集,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自身形象,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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