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法(计生法修改)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计划生育两次调整实施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法律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 十八条 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计生法(计生法修改)

中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生育的?

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新计生法有哪些变化

您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无论一孩两孩 均可延长生育假】

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此前,在提交审议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在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委员提出,这一规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因此,修改决定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

【符合规定可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在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新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解读称,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新法实施后“失独”还有没有扶助?】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现行计生法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等是否调整,是该法修改过程中的一大焦点。

新计生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已取消相关鼓励晚婚晚育条款】

张春生今日在回应“晚婚假是否取消”时表示,法律修订之前,是鼓励晚婚晚育。这次根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而是作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新法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几个子女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2021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修改。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正草案对此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正草案还规定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相关内容也拟被写入法律。例如,修正草案明确,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据了解,修正草案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对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此次原则上未予修改。

中国新计划生育法

计生法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计划生育法2021年新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上出现一种潮流,这种潮流就是生孩子的,现在人的思想都是要男孩,所以有的人,就想生个男孩,所以导致一家两个孩子,甚至更多,所以,出现了计划生育法。

1、变化一国家提倡两孩成为单独条款

拿到修正案草案后,有的委员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是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应当更加突出,建议单作规定。此外,有意见认为,修正案草案第七条也是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建议与第一条合并。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单作一款,同时,将第七条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并入第一条。由于修正案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全面二孩”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2、变化二生一孩 生二孩均可获延长生育假

修正案草案第三条规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些委员、代表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3、变化三失独家庭将继续获扶助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第4款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不过,21日提请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将第27条完全删除,上述规定也拟从计生法中“消失”。对此,不少委员认为应当保留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奖励,对失独家庭应当考虑加大扶助力度。“因为过去造成独生子女的状况是我们自己政策的规定,他是响应政府政策的号召的,是我们实行了这样的政策,所以才有了独生子女。”陈昌智副委员长指出,不能因为我们现在提倡“全面两孩”,对过去的独生子女就不给予帮助。经法律委员会研究,保留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并修改为:“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4、变化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消失

被保留下来的还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对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和扶助措施应当继续执行。“最终版”的计生法修改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这一修改,进一步明确了“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相关政策的,法律修改后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5、变化五“禁止代孕”条款被删除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记得,12月21日提请审议的修正案草案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同时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这一规定也引发了不少意见分歧。朱发忠委员提出,关于代孕的问题一定要慎重。“据有关资料,我们国家育龄夫妇中,不生育的大概有10%至15%,要生一个健康的孩子,过去是很正常的事,现在也遇到困难了。生育困难者,有这个需求,政府应该在打击黑代孕的同时,帮助老百姓解决这个困难。”“当然,代孕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现在就要强调,禁止商业代孕,而是鼓励人道性的代孕。”周天鸿委员说,“如果法律禁止了,但是地下代孕可能是不断再发展,甚至有一部分有需求的人就会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实施。”还有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这次修法应当围绕五中全会决策进行,而“禁止代孕”规定与“全面二孩”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深入研究论证,建议删去。这一意见被采纳后,获通过的修正案未涉及“代孕”条款,还相应地删去了草案中的“违反规定实施代孕等将受到相应处罚”的规定。

从上面内容中可以看出,国家对计划生育这方面也是比较重视的,计划生育法比之前的法律更加健全,更加完善,对不同的情况,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可以看出,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考虑的。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1212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7日 18:43:56
下一篇 2025年3月17日 18:44:10

相关推荐

  • 北京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北京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咨询 修改内容 复制内容)

    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吗? 这个是24小时在线的,而且还是免费的,这个律师在线咨询的电话就是12348,主要就是针对社会的。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公司法修改(公司法修改了几次)

    最新公司法修改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公司法修改了的内容是:《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需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事诉讼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新刑事诉讼法 一、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的重要制度。新刑事诉讼法重点完善了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规定。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

    2025年3月31日
    300
  • 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修改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第二章 行政赔偿第一节 赔偿范围第三条…

    2025年3月31日
    400
  •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 一、第一编第一章的题目修改为:“任务和基本原则”。二、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三、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公司法全文(公司法全文最新2022修改)

    我国中国地区《公司法》全文内容有哪些? 这个你可以在百度搜《公司法》 下面是我在百度中搜出来了,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颁布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 更新时间:2018-11-20 16:48:48 生效时间:2018-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公司法修改(公司法修改后新增股份回购情形的库存股期限为几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1999) 一、第六十七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

    2025年3月31日
    300
  • 2020民法典有哪些改动(2020年民法典修改)

    2020民法典有哪些改动? 民法典的改动太大了。 如今,我国社会经济形态发生巨大变化,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改变。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得法律制度必须与时俱进,实现经济发展与法律体系之间的契合。 民法典合同编是合同领域的基本法,合同是民事、商事活动领域中基本的法律行为形式。而民法典的合同编草案的编纂,充分考虑到了当前经济生活的新变化,民法典合同编将为这些新…

    2025年3月31日
    300
  • 律师法修改(律师法修改需要全日制学历)

    新《律师法》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十八条第三项修改为:“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原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2025年3月31日
    300
  • 2022民法典更改(2021年民法典修改)

    2022民法典强制执行新规定 2022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 (一)草案明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或者以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等方法逃避履行; 3、隐藏、伪造、毁灭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

    2025年3月31日
    300
  • 民诉法2017修正条文(民诉法2017修改处)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对比(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内容)

    刑法修正案(八)对敲诈勒索罪的几点修改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条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敲诈勒索犯罪,刑法修正案作…

    2025年3月30日
    200
  • 2022年民事诉讼法有哪些修改(民事诉讼法何时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2022) 一、将第九条修改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

    2025年3月30日
    200
  • 2020年民法典修改内容(2020民法典改动)

    新的民法典新增了哪些内容?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七编“侵权责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吸收借鉴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侵权责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要点一:确立 “自甘风险”规则 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

    2025年3月30日
    300
  • 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民事诉讼法修改了几次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自从通过以后一共修改过三次。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5年3月30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