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编纂民法典的背景?
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的制定和编纂历经波折,曾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四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因各种原因都未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顺应十大发展,编纂民法典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14年,第五次编纂民法典立法工作再次启动,采取“两步走”: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第二部,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颁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民法典的颁布是我国民事法律规范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的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1954年 中国开启了民法典的编制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随即全国人大开展以宪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几部治国理政关键性大法的工作,民法与刑法相关起草工作也于当年启动。到1956年12月,民法典完成草案,计525条,包括总则、所有权、债、继承四编,主要参考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
民法典的编著者?
王利明
王利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博士 1960年生的王利明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是我国公认的“民法学界”的带头人。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讨论和修订工作;他也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编纂成员。
民法典的编纂采取什么战略?
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的战略规划:
第一步:先出台民法总则,这项工作已在2017年完成,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步:要完成民法典各个分编的编纂工作,最后将已出台的民法总则和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完善的各个分编合起来,编纂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这次《民法典》的编纂,是个大规模的重大立法活动,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不是简单的“麻袋装土豆”而是对现行法律进行科学化、体系化的整理。
民法典的编纂规律性?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完整性,既保持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开放性,同时处理好、衔接好法典化民事法律制度下各类规范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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