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也叫作“纸黄金”。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1、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能够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用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者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SDR)。

2、特别提款权分配规定

①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以选择不参加,参加后若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即可随时退出。

②据基金组织规定,每5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年至1972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其所占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种分配方法可能会使得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这种分配方式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要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也可以直接用特别提款权来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还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赠予,以及用于远期交易和借款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

4、特别提款权的利息开始时较低,1970年间仅为1.5%,1974年6月起提高到5%。从此以后,特别提款权利率的计算方法大致是依据美、德、日、英、法5国金融市场短期利率加权平均后计算而得,每季度调整一次。

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并不是你写到的虚拟资产。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欲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账单位。

(2)特别提救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盆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

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区别

1、可支配额度不同。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份额分配给会员国的一重资产,会员国可自由支配和使用;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交纳份额给予提款的权利,最大额度不超过所交份额的125%,其信用部分不能自由提取。

2、权力不同。

使用特别提款权等于在行使使用资金的权利,是种支出,是资产的减少。使用普通提款权等于在使用取得信贷的权利,是重借入,是负债的增加。

3、偿还不同。

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

扩展资料:

2005年11月,IMF执行董事会明确,SDR篮子的组成货币必须满足两个标准:

1、货币篮子必须是IMF参加国或货币联盟所发行的货币,该经济体在篮子生效日前一年的前五年考察期内是全球四个最大的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地之一;

2、该货币为《基金协定》第30条第f款规定的“自由使用货币”。

自由使用货币存在两条认定要求:

1、在国际交易中广泛使用,包括该国在IMF参加国中出口所占份额、以该货币计价的资产作为官方储备资产的数量;

2、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包括外汇交易量、是否存在远期外汇市场、以该货币计值的外汇交易的买价差等指标。纳入SDR篮子货币要求不少于70%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投票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提款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名词解释是什么?

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68年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特别使用资金的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记帐单位和货币定值标准,是各国现有储备资产的补充。其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

发行特别提款权旨在满足世界的长远需要,作为现有储备资产的补充,以促进实现其宗旨,避免经济停滞和通货紧缩与膨胀。

特别提款权的分配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

基金组织规定,每5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年至1972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次工业国共分得69.97亿,占总额的74.05%。其中美国分得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

这种分配方法使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09840.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7日 15:51:00
下一篇 2025年3月17日 15:51:16

相关推荐

  • 离婚纠纷(离婚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离婚法律起诉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

    2025年3月31日
    200
  • 什么是侵权(什么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规定的特别)

    侵权是什么意思? 侵权(delict)是指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的行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前者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后者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这可以从词源学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证。在英语中,“…

    2025年3月31日
    200
  • 侵权责任特别法(侵权特别法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 第一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

    2025年3月31日
    100
  • 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婚姻法有关离婚的特别规定)

    婚姻法离婚规定 法律分析: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被废除。《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如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

    2025年3月31日
    200
  • 侵权责任特别法(特殊侵权责任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2009年12…

    2025年3月30日
    100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最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最新版本)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法律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主要是有以下这些:1、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和其他不能从事的劳动;2、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处在经期期间的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以及第三强度的劳动;3、处在孕期期间的女职工不能被安排从事第三极强度等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能安排加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2025年3月30日
    300
  •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特别规定)

    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年1月1日将正式施行。 单位招工不得歧视女性 《条例》加强了对企业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条例》对女职工职业病防治、“四期”保护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条例》强调,用人单位在招工和裁员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歧视女性。…

    2025年3月29日
    100
  • 盗窃罪数额(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

    盗窃罪金额标准是多少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至10万为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只能由直接故意…

    2025年3月29日
    300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2025年3月29日
    300
  • 坦白和自首的区别(坦白与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那么,有什么区别呢?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他们的区别首先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坦白是被动归案;坦白与自首的关键区别还在于…

    2025年3月29日
    200
  • 招摇撞骗罪金额与量刑(招摇撞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如果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照骗的,直接会进行立案,主要量刑标准还要看罪犯的犯罪情况,如果情况较轻,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为严重者为主,两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罪犯冒充的是人民检察官,那么会根据以上处理结果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

    2025年3月29日
    200
  •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100
  •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200
  •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什么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

    2025年3月29日
    200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025年3月29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