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新规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

  第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二条 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十三条 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四条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六条 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

  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十七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

  第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十)违约责任。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第二十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准确记载流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 鼓励各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运行规则,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家、省、市、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服务,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等)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引导受让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防止垒大户。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审查审核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二)受让主体按照分级审查审核规定,分别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流转意向协议书、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流转项目规划等相关材料。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审核意见。

  (四)审查审核通过的,受让主体与承包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者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风险防范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承包方和受让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流转双方可以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

  鼓励保险机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保险服务。

  第三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服务的,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收取管理费用的金额和方式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和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三方协商确定。管理费用应当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支出。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同时废止。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1年3月新规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609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5日 21:07:26
下一篇 2025年2月5日 21:07:33

相关推荐

  • 劳动仲裁管理办法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规章的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

    2025年2月6日
    400
  • 环保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环保问题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对于环保问题来说,如果没有好的一个环境,我们的一个生活质量是得不到保障的,那么对于环保来说,环保应该怎么样管理呢?相应的管理办法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环保管理办法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环保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称环保标准)的管理,逐步…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中国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核心内容: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官方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满足要求,而且对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环境行为和环境绩效控制严格。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为确保中国环境标志的正确使用,倡导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环境标志是由环境保护部确认…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从12月1日起,中国《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这一新出台的办法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将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纳入其中。办法还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应定期探访寄养儿童,对养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家住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李女士,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带回了一个8岁的孤儿谢永琪。李女士自己的儿子已经上班了,想在家再带一个女儿,于是小姑娘就又多了一个新的妈…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400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是学龄前儿童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所以需要外界对其学习场所的卫生安全多加关注。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农村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标准,什么果树征收补偿价格最高

      在农村地区,有很多农村朋友们承包了大片的土地来建造果园。有时候偏偏在果树还没有来得及成熟的情况下,土地就面临了征收工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这些果树进行补偿呢?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农村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农村进行土地征收时,对于果树的补偿标准主要是要依据果树自身的价值来作为基础依据,除此之外,还会…

    2025年2月6日
    300
  • 最新农村土地征收政策,土地征收最新补偿标准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可以看到,在农村里有很多土地需要被征收,然后将这些土地用于新一轮的土地规划调整。这个时候,我们村民当然最关心的就是如果自己家的土地需要被征收的话,那么这个征收的政策是怎样的呢?      实际上,首先我们需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那就是我国的面积广阔。各地之间的情况都比较复杂,所以并不能有一个针对各地的边休息来让我们去实行。一般…

    2025年2月6日
    800
  •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农村拆迁林地怎么补偿

      近年来,农村地区的土地征收工作十分频繁。为了避免遭受到不合理拆迁,近期网友们向我咨询了很多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农村拆迁林地怎么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时,必须要先赔偿再征地。征收部门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工作之后原先的经济水平不受到影响。实…

    2025年2月6日
    400
  • 现在农村土地征收是什么标准?有没有什么变化

      农村土地征收是很多农民关心的事情,毕竟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征收一方面为农民带来了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也让农民失去了生存的基础。那么,现在的农村土地征收是什么标准呢?今天,我们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2、土地补偿费;3、青苗补偿费。…

    2025年2月6日
    600
  • 农村土地征收标准及补偿方案,总体上有这些方面

      近几年,我们为了缩不断地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政府大力的在对农村进行相应的规划建设,而在对农村进行相应的发展的时候,我们会不可避免的会对农村的土地进行一定的征收,而去进行相应的建设和合理的规划在对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我们会对农民进行一定的土地征收补偿。那么这种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      国家在对征地进行补偿的时候,会分为三个…

    2025年2月6日
    600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规定

      在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制度改革之后我国的土地制度不断趋于完善,由原来的私有制逐渐变成了现在的国有制,人民享有使用权,这一规定保障了土地的使用也维护了社会稳定。下面就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300
  • 国道拆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近,出现拆迁的事情蛮多的,既然是拆迁那么肯定就是有补偿的,违建的房屋例外。   下面根据国道拆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首先,先说明一下,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各地标准不一,具体的标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制定。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者结合,以上三种补偿方…

    2025年2月6日
    600
  • 农村土地征收有什么程序,分为哪几个步骤

      随着我国城市的进步和发展,城市化建筑的蓝图规划中出现了不少的农村土地,这些农民老百姓朋友们家中的宅基地和土地都面临着被征收和拆迁的情况。然而土地征收的过程就是集体土地变成为国有土地的过程,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够实现的。鉴于很多的农民老百姓朋友们对土地征收的法定流程知道的很少,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农村土地征收有什么程序吧。      第一步是征地告知 …

    2025年2月6日
    300
  • 农村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和拆迁的补偿有标准吗

      在我国进行征收拆迁中,主要是对土地进行征收和对房子进行拆迁。而对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补偿费用了。而补偿费用的补偿标准也成为了他们最担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农村征收的被征收人来说,没有过多的法律常识,不了解其补偿费用和补偿标准的关系以及怎么得到补偿。对此,下面就来讲一讲农村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收的农村土地类型不一样,所…

    2025年2月6日
    500
  • 土地征收能补偿多少钱?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随着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和社会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农村里面的经济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一般来说,修建高速公路还有高铁等等建筑工程进行,所需要对集体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是需要给出被征收土地的老百姓们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土地征收能补偿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以下文章的内容仅供参考。      对于土地补偿的费用,一般应该是被征收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前的…

    2025年2月6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