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局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冲突吗?
不会有冲突,两者是有区别的。
1、性质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会有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是罚款处罚。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
(1)警告;
(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2、后果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不会进监狱,只限于行政拘留和现金罚款,民事责任涉及了民事纠纷,一般是现金罚款,情节严重会进监狱。
3、起因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由于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而受到处罚,民事责任一般是由于民事纠纷而引起的一系列事件。
民法典对公安执法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对公安执法没有规定,它规定的都是民事法律
民法典执法涉及哪些部门?
涉及太多的执法部门。由于民法典整合了以往几乎全部的民事法律以及个别商事法律,故涉及执法部门较多。如各级人民法院,民政局,土地局,规划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交通局,卫生管理局和不动产管理局。
公安抗辩在民法典第几条?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对坟地法律规定?
一、如何确定坟地所有权
农村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坟地里栽的树,归村集体所有。
城市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
二、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工作如何规定
1、对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按征地面积包干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资金全额下拨到项目所在乡镇,由各乡镇实行迁坟补偿资金专户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征地迁坟工作。
2、征地范围内成片坟地的征地补偿费、零散坟地(每座按10㎡计算面积)的征地补偿费,必需全额纳入征地项目所在乡镇迁坟补偿资金专户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征地迁坟工作。
3、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情况登记上报工作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登记情况包括墓主姓名、申报直系亲属姓名及与墓主关系、坟墓所在地等。登记情况、迁坟补偿资金使用情况需在被征地村(居)和征地拆迁项目现场张榜公示。
4、具体坟墓迁移工作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迁坟补偿资金的5%为村(居)民委员会迁坟协调经费。
5、各乡镇坟墓迁移资金使用情况报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迁坟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征地坟地赔偿标准
国家对坟墓迁移赔偿标准没有一个具体数额的统一规定,征地中有坟墓要迁移的赔偿,大多是参照土地补偿来进行处理的。
一般的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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