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规定船舶抵押权是什么权
民法典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以以船舶作抵押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民法典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法律分析:船舶碰撞互有责任时,两船上的货物损失由过失船舶各按过失程度比例赔偿,向承运船摊回一部分损失金额。承运人为了维持自身的利益,在提单中加进了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货主应向承运人退还他从对方船获得承运过失比例的赔款。伦敦保险协会保险单的这一条款规定对于货物所有人(被保险人)应该向承运人退回的损失,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呢
一、船舶涉港 留置权 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船舶留置权是法定 担保物权 ,其成立要件、内容及实现,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2、船舶留置权的成立以对船舶的占有为要件; 3、船舶留置权以船舶的留置为内容等等。 二、留置权的消灭原则如下: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2、因 债务人 与 债权人 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等等。 根据《 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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