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租房电车火灾赔偿,民法典对电动车的规定?
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电瓶车主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过错,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对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与此同时,物业作为第三方,若因管理疏忽应承担次要责任。但无论是主要还是次要责任,将电瓶车推到电梯内违反了安全原则,意味着在个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控的措施上,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和隐患,为小区内电瓶车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安全防范无小事,防止小区电梯内电瓶车着火要落实好责任,既有电瓶车使用人员的主要责任,也有承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更有每个人共同遵守安全规则,参与安全监督的公共责任。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激发每个人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和全面遵守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采取加大巡查、监督、执法的工作力度,升级技术防控的手段,实现源头管控和隐患治理,如山东多地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智慧管控装置,严控电动车上楼等,再辅以电瓶车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多管齐下才能避免“电瓶车燃烧”悲剧重演。
出租房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要消防定火灾引起的原因,如果是房子线路问题,那就是房东,如果是电动车质量问题,那就是电动车厂家赔偿,如果是你操作不当,那由你赔偿!
高层因为电动车上楼引发火灾可以索赔吗?
可以索赔,根据《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可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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