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死亡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对此做出了规定,以此来保护喝酒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新民法典关于喝酒死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一方喝酒死亡,陪喝的人如果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交通事故等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同桌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同桌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存在劝酒、灌酒、放纵饮酒等行为,以及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否有过错。
1、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
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的行为,则有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未妥善照管
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未妥善照管醉酒者,也有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未实施侵权行为
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被侵权人有重大过错
如果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三、结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对喝酒死亡的规定,针对的是陪喝的人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情况。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存在上述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总之,新民法典关于喝酒死亡的规定,旨在保护喝酒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桌人如果存在劝酒、灌酒、放纵饮酒等行为,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喝酒死亡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希望大家在喝酒时能够注意安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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