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创作的越来越普遍,而二次创作也成为了网络文化的一部分。但是,有时候,二次创作会引发侵权问题,那么,怎样的二次创作不算侵权呢?
一、著作权法对于二次创作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怎样的二次创作不算侵权
若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不认定为侵权。这里的独创性是指,二次创作者在作品中添加了自己的创作思路、创作技巧、创作手法等,使其作品具有明显的自主性,不受原作品的影响,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同时,二次创作者应当取得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以保证其创作的合法性。
总之,二次创作,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并实施了营利行为算侵权,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而若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则不认定为侵权。因此,想要避免侵权,就要在二次创作中,注重自主性,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同时支付报酬,以保证其创作的合法性。
怎样的二次创作不算侵权,从法律依据来看,若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则不认定为侵权。只有在二次创作中,注重自主性,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同时支付报酬,才能保证其创作的合法性,避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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