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社保怎么转移到外地
北京社保转移到外地的环节:
1、参保人须提供在外社保缴费清单,经业务管理员审核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2、参保人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到市区统筹范围以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办理《个人帐户转移表》及个人缴费记录带回;
3、参保人填报《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转入单位须盖单位公章)连同《个人帐户转移表》及个人缴费记录交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打印《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北京社保转地方怎么办理?
北京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转出:
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出具缴费凭证,职工凭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以后环节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其手续应全部办结成功。
2、当月减员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需确认当月社保缴费已经记账后方可办理。
转入:
社保经(代)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根据不同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
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中财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1、参保人员需要在跨省流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
2、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
3、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扩展资料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 9月起北京社保转移手续简化 办理只需两个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 一般养老转出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北京社保转移最新规定
最细北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手续如下(供参考): 1.北京 社会养老保险 的具体转移办法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 办理养老保险 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 2.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 办理退休手续 ,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3.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 养老保险金 会受很大影响!被保险人跨统筹范围变换工作单位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暂停 缴纳养老保险 费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 养老保险关系 连同个人帐户基金转移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迁入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必须承认单位和被保险人在迁出地已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办理了基金转移和缴费年限,不得要求单位或被保险人补缴。社保可否跨地区转在工作发生变动后,由原单位给员工办理保险迁移手续。员工到新的地区和单位由新的单位继续交纳保险,连续计算。但跨地区转载仍然存在许多政策性的问题,比如:地区经济差异导致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的不同,如何衔接等,根据当时两地的一些实际情况。还是需要亲自去咨询两边的社保机构。
北京市社保怎么转移?北京市社保转出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市社保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转出:(非机关事业人员)
职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参保,且本市用人单位已申报减员。
转入:
1.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关于“临时账户”的法规:
根据国发[2009]66号文法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职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户籍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所建立的账户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按我国法规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将临时账户中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的。
办理材料
转出:
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和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转入:
1.企业转出的职工
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基本医保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2.部队转出的未就业配偶
⑴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配偶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1份。
3.临时账户保险关系归集至京的职工(本市户籍或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⑴《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原件1份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基本医保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4.部队退役养老保险接收
⑴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办理流程
转出:
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出具缴费凭证,职工凭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以后环节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其手续应全部办结成功。
2.当月减员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需确认当月社保缴费已经记账后方可办理。
转入:
社保经(代)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根据不同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
对于符合我国法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保监察的部门或劳动争议中财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办理地点
北京社保经(代)办机构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北京社保中心电话+地址+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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