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修订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200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1号公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五条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第六条 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二章 立项

  第七条 国务院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

  第九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二)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第十条 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国务院;上报国务院前,应当与国务院法制机构沟通。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三章 起草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第十二条 起草行政法规,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转变;

  (三)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四)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五)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突出矛盾,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对社会公众有重要影响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十四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部门职责分工、行政许可、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方针政策等需要国务院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六条 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起草行政法规,涉及几个部门共同职责需要共同起草的,应当共同起草,达成一致意见后联合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十七条 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主要思路,确立的主要制度,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意见的情况,各方面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及其协调处理情况,拟设定、取消或者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所规范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数据、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内外的有关立法资料、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

  第四章 审查

  第十八条 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否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二)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要求;

  (三)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四)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九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

  (四)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第二十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等各方面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反馈书面意见,并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

  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就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咨询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委托研究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经过充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部门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协调,或者报国务院决定。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建议;对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者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院审批。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第二十八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编出版行政法规的国家正式版本。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九条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行政法规解释

  第三十一条 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解释:

  (一)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行政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行政法规依据的。

  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第三十三条 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规定,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行政法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有关行政法规或者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有关行政法规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八条 行政法规的修改、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修改、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

  第三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70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5日 20:52:20
下一篇 2025年2月5日 20:52:29

相关推荐

  •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2020最新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

    作为劳动者中比较弱势的群体,农民工因为文化水平较低,所以农民工工资的拖欠现象在如今也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农民工对于拖欠工资该怎么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找谁?那么接下来普法知识网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

    2025年2月6日
    1000
  •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果…

    2025年2月6日
    500
  • 环境保护改善的最新要求是什么

      随着绿色出行绿色发展的理念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低碳的出行方式,从而来做到对环境保护的支持,而对于环境保护的方式方法却要不断的改善与健全,那么今天就跟法律知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环境保护改善的最新要求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环境保护改善的最新要求是什么   容量超载   我国污染物排放逼近或者超过承载,这是我国资源环境国情的重大判断。在长…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1000
  • 结婚程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核心内容:结婚程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它的过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知识网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会喜欢,谢谢捧场。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男女双方一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不论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也不论…

    2025年2月6日
    700
  • 2018年最新环保税法解读

      2018年一部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它符合我国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的理念,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那么大家是否了解最新环境保护税法呢?接下来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年最新环保税法解读”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8年环保法解读之理念有创新   …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新婚姻法对结婚程序的规定

      核心内容:婚姻法对结婚程序是怎样规定的呢?新婚姻法第八条对结婚程序的作了具体的规定。下面法律知识网婚姻法小编为您谢谢介绍新婚姻法对结婚程序的规定及解释,希望您会喜欢,谢谢捧场。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5年2月6日
    900
  • 中国公民回国结婚的结婚程序

      核心内容:中国公民回国登记结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繁杂程序,需要准备护照等资料,要填表,要填写三送达地址等。那么港澳台和大陆的结婚程序如何呢?欢迎您通过阅读下文了解,法律知识网婚姻法栏目温馨提示。   中国公民回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请先在大使馆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登录塬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塬件(3个月内有效)或外国人登录证及…

    2025年2月6日
    600
  • 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程序

      核心内容:涉外婚姻要进行登记结婚,结婚程序如何呢?涉外婚姻的结婚当事人要共同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会喜欢,谢谢您的阅读。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的程序是: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

    2025年2月6日
    800
  • 结婚程序如何办理

      结婚程序,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姻所必经的方式。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

    2025年2月6日
    500
  • 结婚程序之登记结婚

      结婚程序之登记结婚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结婚登记 :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

    2025年2月6日
    500
  • 2018年最新环保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社会正在不断进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选择了。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就2018年最新环保的规定有哪些;制定环境保护规定的原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三个问题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2018年最新环保的规定有哪些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822…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1000
  • 环保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环保不仅仅是关系到我们的生活环境,还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因此政府部门也是非常重视的,对于一些建设项目,法律规定了相关的环保要求,并由专业部门进行验收,那么环保验收程序是怎样的?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环保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1)环保验收程序流…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800
  • 最新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经济、人口发展情况等因素制定出来的。自新《婚姻法》实施以来,很多人都在传我国结婚年龄有所改变,有的说提前了,有的却说推迟了。那么,最新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接下来由法律知识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

    2025年2月6日
    1100
  • 环保验收程序有何规定

      生产经营中,现在都必须注意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有没有达标都是涉及到环保验收标准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环保验收程序有何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环保验收程序有何规定   第一、试生产(或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之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700
  • 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男女双方想要结婚正式结为夫妻,除了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还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知识网为您详细介绍。阅读以下文章,希望多您有所帮助。   一、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1、申请。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2025年2月6日
    1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