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2021年4月29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

  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

  第三章 建设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是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学校。

  第三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编制、用地供给、建设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民防空、不动产登记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的征收、供给等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年度考核。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实施本条例的有关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督导,并将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规划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市、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意见,并将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内容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九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现有教育资源、城镇化进程、多样性需求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选址、建设数量和规模。

  第十条 在专项规划中预留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应当按照不低于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且符合下列标准:

  (一)每三千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不低于六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

  (二)每一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不低于三十个班规模的小学建设用地;

  (三)每二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不低于三十六个班规模的初中建设用地;

  (四)每八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不低于六十个班规模的高中建设用地。

  对规划不足三千人的零星住宅建设或者组团开发区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至少规划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一所公办小学和一所公办初中。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学龄人口变动情况,在边远农村合理规划设置小学教学点、寄宿制学校。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或者经评估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

  法定程序报批、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每三年组织一次评估,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可以作为修改和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依据。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性质,不得将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改作他用。

  第十六条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面积低于本条例规定标准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城市更新时,应当依据专项规划扩大用地规模。

  第十七条 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确需拆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和先建后拆的原则,就近选址建设新校(园),新校(园)投入使用后再进行拆迁。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因合并、分立、搬迁、置换等需要对规划用地进行调整的,由教育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调整后的用地面积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中专院校因合并、分立、搬迁后闲置的教育资源,以及其他单位闲置的土地和房产,应当根据专项规划优先改建为中小学校、幼儿园。

  农村中小学校调整后的富余资产和用地应当优先设立幼儿园。

  第十九条 规划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避免在主要干道设置主出入口,校门外侧应当设置人流缓冲区。

  第二十条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者中小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周边进行规划,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周边一百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商场、集贸市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

  (二)周边三百米范围内,不得规划车站等嘈杂场所或者高噪声企业;

  (三)周边五百米范围内,不得规划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监狱等场所;

  (四)周边一千米范围内,不得规划畜禽养殖场所、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单位;

  (五)周边二千米范围内,不得规划殡仪馆、传染病医院等项目;

  (六)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或者市政道路等不得穿越或者跨越中小学校、幼儿园;

  (七)不得规划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建设项目。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入学需求,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二十二条 新区开发、城市更新以及住宅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除政府组织建设外,可以委托开发建设单位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及有关规定予以配套建设。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出让公告、出让合同中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标准要求、产权归属及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城区居民住宅建设项目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与居民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分期建设的城区居民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捐赠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除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自行举办,也可以移交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办成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设计、建设标准。在设计和建设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使用特点,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消防、人防、抗震、防雷、环保、节能、隔声、疏散、卫生、安全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二十七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住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中小学校、幼儿园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教育部门参加。

  第二十八条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相关建设资料移交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或者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机构,并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或者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机构应当及时接收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维护费用,移交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移交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或者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机构承担。

  第三十条 毗邻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或者中小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和环保等要求,严格控制高度和间距,不得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实施,不得妨碍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者中小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内建造与教学无关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围墙上倚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第三十一条 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并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因城市建设确需临时开挖、截断中小学校、幼儿园外部通行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需要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国家、省规定减免以及本市有权减

  免的收费项目,应当予以减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编制、报批、备案或者擅自变更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

  (二)未将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的;

  (三)未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的;

  (四)擅自改变规划中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性质或者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改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补偿建设或者重新建设工作的;

  (六)未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或者未按照制定的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建设的;

  (七)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符合规划条件,为住

  宅建设项目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的;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未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由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住宅项目建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授权做好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45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8日 16:12:03
下一篇 2025年3月8日 16:14:23

相关推荐

  • 辞职申请怎么写(幼儿园辞职申请怎么写)

    简短的辞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简短的个人原因辞职申请书范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首先无可非议的要郑重感谢贵公司给予我近两年的工作机会。 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离职申请,敬请批准。 来到本公司也快两年了,正是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收获,也有过辛酸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际…

    2025年3月31日
    200
  • 幼儿园老师打孩子,在幼儿园老师经常打孩子欺负孩子怎么办?

    在幼儿园老师经常打孩子欺负孩子怎么办? 幼儿园的老师是不可以打孩子欺负孩子的。如果发现幼儿园的老师打孩子,你可以进行投诉,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幼儿园时期的孩子身体是比较娇嫩的,是不允许别人对他进行伤害的。况且是为人师表的老师,怎么可以打人呢?而且打的是那么小的孩子。这是完全不可以的。必要的时候可以求助于法律。 幼儿园老师打孩子家长怎么沟通? 幼儿园的老师不能…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200
  • 幼师虐待儿童,大连一幼儿园教师体罚幼儿,殴打5岁男童致其身体多处淤青,警方:涉事教师已被控制,幼儿园被降级, 你怎么看?

    大连一幼儿园教师体罚幼儿,殴打5岁男童致其身体多处淤青,警方:涉事教师已被控制,幼儿园被降级, 你怎么看? 我认为这件事处理的恰当,幼儿园的孩子太小,任何人不能在他的幼小心灵上留下这样的创伤。做为幼儿园的老师应该有起码的耐心,遇到不听话的孩子应该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处理,可以试着追寻他调皮捣蛋的原因,可以进行合理的引导,可以找出他的优点表扬和鼓励,甚至可以警…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300
  • 食品安全培训资料(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有哪些?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如下: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3、看食品的色泽…

    2025年3月29日
    200
  • 法人变更申请书(幼儿园法人变更申请书)

    法人变更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人变更应当要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法人变更申请书; 2、变更事由,例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 3、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 5、法人变更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

    2025年3月29日
    200
  • 合肥幼儿园转让(合肥幼儿园转让网)

    转让幼儿园有什么条件 幼儿园名称、章程、园址、法人代表变更应向登记机关报告,交回原发证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幼儿园在领取登记注册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或停止办学行为满一年的,视为主动停办,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幼儿园转让,接手转让的幼儿园要注意什么? 幼儿园出现机构改制、人员变动、园舍搬迁等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同时注销、收回原注…

    2025年3月28日
    100
  • 健康证检查项目(幼儿园健康证检查项目)

    健康证要检查什么项目 健康证要检查项目介绍 1、健康证主要是要检查:首先有没有活动性的肺结核。这需要做肺部的影像学检查,一般是拍X光片。另外,有没有肠道的传染性疾病,比如伤寒、霍乱、副伤寒,这个时候需要做大便的培养。很多人办健康证的时候,采取大便出现问题,这是一个需要注意的。另外,办理健康证的时候还要检查肝功能。 2、通常化验的是谷丙转氨酶,如果谷丙转氨酶出…

    2025年3月28日
    200
  • 驻马店市西平县交通违章要怎么处理呢

     问:驻马店市西平县交通违章要怎么处理呢   律师解答: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22日
    1000
  • 2016驻马店市抚顺县产假多少天

     问:2016驻马店市抚顺县产假多少天   律师解答: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法律规定:《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除国家规定的结婚假外,增加结婚假期18天,参加结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7天的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配偶一个月的结婚假期、产…

    法律问答 2025年3月21日
    600
  • 民法典幼儿园小报,儿童民法典小口诀?

    儿童民法典小口诀? 1、小学生法制顺口溜: 守法纪,爱生命,游戏室,不要进。 录象厅,不涉足,更别沾,黄赌毒。 防溺水,不玩火,危险事,不能做。 交网友,不痴迷,陌生人,要远离。 放学后,即回家,迷信事,不参加。 好与坏,要分清,小公民,人人敬 2、小学生法制口诀: 喝酒吸烟迷游戏,不良行为莫沾染。 打架斗殴好赌博,自毁前程多悔恨。 社会如海人如流,公共秩序…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300
  • 北京幼儿园转让(北京幼儿园转让出租)

    转让幼儿园有什么条件 幼儿园名称、章程、园址、法人代表变更应向登记机关报告,交回原发证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幼儿园在领取登记注册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或停止办学行为满一年的,视为主动停办,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幼儿园转让,接手转让的幼儿园要注意什么? 幼儿园出现机构改制、人员变动、园舍搬迁等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同时注销、收回原注…

    2025年3月18日
    200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

    2025年3月18日
    200
  • 工作性质是什么(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性质是什么)

    工作性质是什么意思? 工作性质是指根据不同的角度和标准进行分类的意思,分类也有各异。比如按照脑力工作和体力工作;担任领导工作和非领导工作;服务性工作和非服务性工作。 工作性质的变革要求发展新技能,而获得这种新技能最有效的途径是及早开始培育技能。对儿童生命早期的营养、健康、社会保障和教育进行投资为他们未来习得认知技能和社会行为技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儿童生命…

    2025年3月18日
    200
  • 保障机制(幼儿园疫情应急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都属于信用机制的范畴吗 属于。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内容: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资源物资保障,资源设施保障,资源技术保障,资源信息保障资源,特殊保障资源。主要涉及的内容是: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相关应急专家,专职应急队伍和辅助应急人员受贿应急组织,包括政府专项应急资金,捐献资金和商业基金。物资保障资源涉及的方面最广,按用途分为防护,救治交通运输卫生,医疗通信…

    2025年3月17日
    200
  • 深圳幼儿园补贴(深圳幼儿园补贴怎么申请)

    深圳儿童成长补贴怎么上传资料 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在本系统提交身份证、出生日期、户籍属性、居住信息、监护人就业信息等相关信息。 长期从教津贴:为鼓励幼儿园老师终身从教,我市即将实行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制度。凡在我市幼儿园连续工作3年以上,取得了相应从业资格的保教人员(包括:教师、保育员和保教人员),从第4年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

    2025年3月16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