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偿还的案例分享债务人欠债6万元,留有遗产4万元,如何偿债?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先清偿优先债权,后清偿普通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财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
债务人死亡债务向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进行追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以遗产偿还,没有遗产的债务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遗产的范围应该如何认定
遗产的范围的认定: 1、公民的合法收入、合法收益、合法报酬等; 2、公民受赠或继承的合法财产; 3、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 4、公民合法取得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 5、其他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如何起诉
按照相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由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清偿义务。
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代替偿还。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起诉方法:
1、债务人有遗产,则进行审理实体,可以起诉其继承人;
2、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3、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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