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太原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房屋所有权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第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房屋权属证书使用建设部统一监制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收执《房屋共有权证》,两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他项权证》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五条 房屋权属登记坚持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

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登记机关。第七条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第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

(五)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第九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总登记。第十条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房屋竣工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利人(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来源证明;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四)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报告。第十二条 房屋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第十三条 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材料:

(一)买卖、交换的,提交买卖、交换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合同;

(二)赠与、继承、分割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四)划拨的,提交有关部门划拨文件及移交清单;

(五)合并的,提交协议书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单位公房出售的,提交房改审批手续。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改变的;

(三)因翻建、改建、扩建而结构改变、面积增减等房屋状况发生变化的。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材料:

(一)权利人名称变更,属于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权利人的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改变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或者权利人的书面说明;

(三)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的,提交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产怎么登记

一、提交证件:1、购房合同(收原件);2、购房发票(收原件);3、买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4、契税完税凭证(收原件);5、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房屋院落图,分户图各2份;6、其它所需证件。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终审收费缮证发证归档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四、领证:1、产权办证的各项缴费凭证(验原件);2、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3、代理的提交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产权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我国《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应当减半收取。但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房屋登记该如何办理

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屋登记管理条例详细版

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某些场合对我们自己或是身边的人起到保护作用,毕竟现在方方面面的琐事似乎都会牵扯到未来的万一,而提前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对大部分人而言还是极其重要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通过对以下相关篇幅内容的学习能够在实际碰到房屋登记等等类似场景时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登记行为,依法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特定空间。

本细则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 房屋权力的取得、转移、变更、抵押、灭失和终止,应当办理登记。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登记的指导、监督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设置的房屋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房屋登记簿及有关的登记文本、表格;房屋登记簿、房屋档案及有关证书、文本、表格填写与管理应当采用统一标准。

第六条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登记机关管理。

《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已经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利用已登记的房屋档案,全部建立房屋登记簿。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内容有错误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更正。

第七条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专业培训,取得房屋登记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 共有人因下落不明无法共同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法定程序确定房屋代管人或者继承人,由代管人或者继承人与其他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登记。

第九条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屋登记。

第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申请房屋登记,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被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和监护人有效身份的证明。

被监护人的房屋申请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监护人还应当提供经公证的转移、抵押房屋目的是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在登记簿中进行附记。

第十一条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证或者认证。

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有资格的或者公正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中有港、澳、台和外国机构或者其他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十二条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代理人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

申请人申请处分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公证。

第十三条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时,代理人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申请人的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经申请人签字后,随申请材料一并存档。

申请人对房屋登记事项询问内容的真实性和询问结果负责。

申请人拒绝接受登记机构询问或者拒绝签字确认询问结果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申请人不配合,导致无法完成查看的,工作人员应当记载,并可以据此不予受理房屋登记。

申请房屋登记的证明文件与实地查看情况不一致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登记。

第十六条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应当出具受理书面凭证。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撤回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共同申请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提出撤回登记申请;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依据撤回申请的授权委托提出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人撤回登记申请,已交的登记费不予退还。

第十七条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对房屋登记事项公告的,公告应张贴于申请登记房屋所在地的显著位置或者刊登在房屋所在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也可以在登记机构的网站等公开媒介进行公告。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公告,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地点公告栏上公告。

公告期限,应当根据不同的房屋登记种类确定,一般应为公告之日起10至30日。具体期限由设区市、县(市)确定。

第十八条 在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认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登记。

第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公告内容及相关资料存档,并将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事实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第二十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在政府网站和房屋登记机构方便申请人了解的场所公示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登记程序。

第二十一条 对共有房屋的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共有人每人发一本权属

以上我们详细介绍了二十一条与房屋登记相关的管理条例,它们从各个方面给出了房屋登记时可能碰到的情况,并且做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与合法合理的措施,可以说是提前做好帮助与保障了。了解一定内容的房屋登记管理条例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己以及家人的相关利益权益,因此学习房屋登记管理条例对我们而言是极其重要的。

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wb】,就能免费领取哦~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2143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13日 09:46:30
下一篇 2025年2月7日 06:25:01

相关推荐

  • 交通事故责任等级是怎样划分的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运卖枯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旁洞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

    2025年3月13日
    200
  •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新税收征管法及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2年09月04日通过,自1993年01月0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其内容规定:税法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

    2025年3月13日
    200
  • 残废等级(残废等级哪个严重)

    残疾等级分为几级      残疾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025年3月13日
    200
  • 房屋子女继承法新规定(房产子女继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2022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

    2025年3月13日
    200
  • 2021年最新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完整版】

      2021年最新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完整版】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

    合同范本 2025年3月13日
    900
  • 2021年最新房屋转让合同范本【简洁版】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我们在进行房屋转让时需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为您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2021年最新房屋转让合同范本【简洁版】   出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

    合同范本 2025年3月13日
    1000
  • 2021年最新房屋转让合同范本【最新版】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在进行房屋转让时需要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2021年最新房屋转让合同范本【最新版】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同范本 2025年3月13日
    1200
  • 杭州市电瓶车管理规定(杭州市电瓶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杭州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杭州市电动车执行的是《浙江省电动自行正蚂搏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举祥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号牌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号牌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本条例施行前购买且已经公安机…

    2025年3月13日
    200
  • 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最新)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现行的标裤嫌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这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将伤残等级分为十级。 工伤职工身体多处受伤的,首先要对单项伤残程度分别进行鉴定,然后取伤圆正残级别最高的为最终伤残等级;如果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伤残等级相胡腔手…

    2025年3月13日
    200
  • 最新产品质量法(最新产品质量法实施细则)

    产品合格证必须要包含什么内容。请提供相关规定的出处 一、产品合格证包含内容 1、产品的型号和名称 2、产品的生产单位和地址 3、执行产品标准号 4、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 5、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检验员代号) 二、《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

    2025年3月13日
    200
  • 房屋被征收后继承有效吗(房屋征收补偿款的继承问题)

    房子继承没公证拆迁有影响吗 法律主观: 继承房产没公证有效。继承房产的房屋产权登记,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帆笑继承,不强制渣茄要求办理公证手续,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 法律客观: 《态梁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

    2025年3月13日
    200
  • 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23)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设立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200
  • 消防法实施细则(消防法实施细则有关于中庭的规定吗对吗)

    商水县住宅小区每年有消防检查没 正规小区的消防检查应是每月都有。 像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备枝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

    2025年3月13日
    200
  • 房屋抵押贷款利率计算器(房屋抵押贷款利率计算器2020)

    房屋按揭贷款计算器的介绍 现如今,买房子是人生大事。但是很多人因为工资太低只能望房价而兴叹。近年来,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银行开发购买房屋贷款方式,解决了很多人的大问题。许多朋友都选择了按揭贷款买房子。但是朋友们在买房子贷款的时候,有没有好好的算一算自己该交哪些钱,交了多少钱呢?今天小兔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个神器,房屋按揭贷款计算器,简称房贷计算器。 房贷计算器是房…

    2025年3月13日
    200
  • 房屋遗产继承(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房子遗产一般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自动取得房产,无需特别手续。只有二次出让,才需办理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和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

    2025年3月13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