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三期女职工如何处理?
1、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女员工在三期内违规,公司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果是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请结合《劳动合同法》340、442条综合理解,尤其是42条的*句话。
2、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经协商无果,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补偿金。行使解除权需遵循法定条件与程序,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3、当这种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岗位、下调工资等合同约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如果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专门招用了替代人员等,可以适当调整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需注意两点,一是在哺乳期内不得降低原工资待遇,二是调整岗位应当合理。
公司面临倒闭,可我们怎么办,怎么赔偿工作近7年,五险一金都有
1、公司倒闭,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公司倒闭(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2、一旦公司破产,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与公积金,或申请由社保机构与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追缴。面对公司倒闭,员工应立即采取行动,收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可以联系公司负责人或法律顾问,询问关于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权益的保护措施。
3、我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IOQWEIDF文中提供的法律条款进行赔偿。要不老板一走了之,你也找不到他人。得不偿失。也可以采用折中办法。然公司的社会保险交到你生完孩子。
4、破产的国企应给予职工经济赔偿,买断工龄,或安排至重组后的公司工作。 经济赔偿通常是按职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职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的工资、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优先得到补偿。
5、公司未缴纳当事人的五险一金,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6、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公司注销解散哺乳期员工如何赔偿
1、公司走注销清算流程要辞退怀孕员工的,要进行赔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注销并非辞退哺乳期员工的合理原因,员工有权利请求续签劳动合同至哺乳期满。若遭到拒绝,员工应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正是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公司服务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得出。
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哺乳期,公司倒闭的,公司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职工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接受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是4个月的工资。时爱萍律师解析:解散孕期员工的赔偿标准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5、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确定经济补偿金等事项。
6、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借用IOQWEIDF的回复)公司没注销说明还是公司。法人代表还是得负法律责任。公司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关系。那么你的事情自然解决了。但回过来。我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IOQWEIDF文中提供的法律条款进行赔偿。
公司的员工即辞即走可以扣代通知金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以员工“即辞即走”为理由扣工资是违法的。
提前辞工需要扣 代通知金 的吗? 对于劳动者而言,没有代通知金一说,劳动者无需缴纳。劳动者即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公司一位技术几天前申请离职,并且要求即辞即走,考虑到其岗位是技术岗位,且短时间内无人顶替,所以公司不同意他立马走人,坚持要求其按照规定一个月后再离职。但员工态度强硬,执意要走,且声明无论公司是否批准,第二天都不会正常上班了,如果公司扣他工资就到劳动局投诉。
是的,但这个代通知金指的是企业向员工支付的赔偿费用的,《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不能直接走人,除非已经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立马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即辞即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改名,要求员工重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权利拒绝重签?
【法律分析】公司改名,要求员工重签劳动合同,有权利拒绝重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进行公司更名是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不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还是属于有效的。原则上前后名主体单位持续认可所涉员工的责任和权利是继承的,工龄也是。
单位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如果单位以此辞退员工的话就有经济补偿。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因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要求重新签订合同,这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然而,如果变更的事项不属于上述范围,且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合同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员工对公司的新的政策不满,他们有权拒绝签署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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