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员工人职是员工和企业逐渐融合的第一步,对企业而言,一次用工的风险之旅也随之启程。在劳务派遣中,应当尽量避免用工单位插足招聘过程的情况发生,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主体混乱。在派遣协议中涉及招聘的事项,也应该只体现两个主体: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同时协议中应体现派遣单位的招聘是独立地根据自己意志进行的。而《录用通知书》等类似文书也应当由派遣单位出具。
为保证招聘质量,派遣单位可书面授权用人单位代为招聘。具体招聘事宜,应当由派遣单位出具的授权书规定。用工单位代派遣单位招聘的,用工单位在招聘时应向劳动者出具授权书或披露其代理人身份。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招聘时的主体混乱。
用工单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时,应尽可能将辞退条件列人以下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2)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3)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二、重视岗位管理与考核
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用工单位应规范及完善各项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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