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超期是否要付赔偿金,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多少?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漏洞

在不少劳动者的求职经历中,试用期成了“心中的痛”:要么期限漫长,合同期不过1年,试用期恨不得就要半年;要么工资待遇过低,尽管干的是一样的活,就因为是试用期,工资要比合同约定的标准低得多;要么随意解除合

同,一句“试用期不合格”就把你推出门外……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这一切都将从此改变。

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明确限定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水平以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试用期劳动者,牢牢封堵了《劳动法》的法律漏洞。”

试用期:劳动者心中的痛

“试用期本来是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彼此直接了解的一种方式,但现在有些企业的做法让试用期变了味。”上海招聘网人力资源顾问Pansy说。然而,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的现状下,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参与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去,在企业没有为他们提供和正式员工同等的薪酬待遇下,他们还要为了顺利渡过试用期获得工作而十分认真的去努力工作。因此,在很多时候试用期成了“免费劳动力”的代名词。

有些用人单位在盲目追逐试用期的“猫腻”,并在很多方面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首先是设定较长的试用期。由于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冠冕堂皇地压低员工的工资待遇。更有的用人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生产旺季大量招用职工,规定较长的试用期,而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天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逃避了为试用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第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随意解除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在试用期期满前一天就强行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等等。

新法对试用期的4大变化

对试用期存在的上述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出了详细规定:新法对试用期作出很多新规定,有4大变化:

一、试用超期是否要付赔偿金?

试用超期要付赔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恣意延长劳动者试用期限,其实是变相地为自己节省劳务成本。而1995年版的劳动法只是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劳动合同法》是依据岗位来规定试用期限,这种就更科学。而且新法明确要求违反试用期的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这就最大限度保证了劳动者的利益。

二、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多少?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的80%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的工资如果低于80%,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前

辞职,然后起诉单位。根据第46条第1项,你可因单位未支付足额工资获得“经济补偿”。再根据第85条,获得“赔偿金”。

此外,除了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都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过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变化3换岗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专家指出,这表明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该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又招用该劳动者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劳动者无论是在合同期限内变换工作岗位,还是合同期满后再次续订合同时变换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变化4试用期包含在正式合同内

有关专家提醒劳动者:不要跟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即使迫不得已签了,也要明白这是被禁止的。根据新法第19条,试用期限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如果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万一单位在试用期满后辞退你,即视为“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根据第46条第5项可获得“经济补偿”。

【案例说法】

白领主管做了半年“廉价工”

国庆节前,齐小姐一肚子气离开了某科技公司:她在公司做满3个月试用期后,又被“考察”了3个月,等于“试用”了两次。最后老总告诉她,“你不适合这份工作”,将她轻松踢走。

由于最初3个月是“试用期”,齐小姐工资只有800元,而公司里同级别的主管每个月拿2200元。齐小姐去年刚刚攻读完硕士,今年4月到这家公司应聘。公司刚刚开发了一个新项目,技术比较高端。公司让齐小姐做主管,并签订“试用期合同”:如双方期满后都感觉合适,再签订3年的合同。

齐小姐兢兢业业地在公司里一直干到7月初,终于可以“转正”,但公司又说“再考察3个月”。齐小姐很不情愿地熬到9月底,老总主动找到齐小姐,“你很有能力,但你不适合这份工作”。一句话,将做了半年“廉价工”的齐小姐轻松踢走。之后,她从另一个主管口中得知,这个项目期限就是半年!由于涉及专业比较高端,“留下你,平时也难得用到,浪费成本”。“不要以为这是个别现象,大多常见于保洁员、保安、一线工人等岗位”,律师说,“企业利用劳动者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故意延长试用期。少给工资甚至不给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企业就全部开除再重新招人”。该名律师分析了新旧劳动法对于齐小姐遭遇的截然不同的处理: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首先,虽然公司连续“试用”齐小姐两次,但总共没有超过“6个月”,合法。现行法律第21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次,公司无故辞退齐小姐,她也无法起诉单位。现行法律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炒鱿鱼”行为尚属“空白”。第32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对用人单位的约束)。

不合法,可追讨补偿款

首先,公司不得约定试用期,应直接跟齐小姐签订合同,并支付齐小姐2200元的正式工资。因为这个项目期限只有半年,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根据第19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另外,公司并未足额支付工资,还应根据第85条加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新法实施后,齐小姐根据第19条可获8400元的“补足工资”,根据第85条可获得最低4200元的“赔偿金”。另外,齐小姐是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的,根据第46条还可获2200元的“经济补偿”。总的算下来,齐小姐可获1.48万元的补偿款。

其次,“试用期等于廉价劳动力”的做法,在新法实施后也将被禁止。根据第20条,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南京的一个公司新招聘了一个文员,其他正式文员工资1000元,那么新聘文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800元。又因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新聘文员真正工资应为850元。

最后,“试用期随时踢人”的做法,在新法实施后不再被允许。根据第21条和第87条,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劳动者,否则视为“违规解除合同”,应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同样,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也必须提前3天通知。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5201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2日 19:16:21
下一篇 2025年2月12日 19:16:36

相关推荐

  • 骨盆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问题解答: 骨盆粉碎性骨折可能会被认定为九级伤残,根据法律规定,九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如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具体来说,骨盆粉碎性骨折,一般会造成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到限制,但是自己还是能有一些活动可以进行,只是要依靠器具或者是自己单独活动会缓慢,所以这个一般是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骨盆粉碎性骨…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500
  • 工伤认定书需交些什么材料

    问题解答: 工伤认定书需交的材料: 一、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 二、受伤害职工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交通事故要提交 四、目击证人出具的旁证材料(证人证言,附目击证人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500
  • 工伤鉴定要带什么资料,程序怎样走呢

    问题解答: 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4、鉴定办…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600
  • 一根肋骨骨折算几级伤残

    问题解答: 一根肋骨骨折算几级伤残要看具体鉴定情况。 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疾、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赔偿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700
  • 交通事故工伤怎样赔偿

    问题解答: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600
  • 两个横突骨折算几级伤残

    问题解答: 是十级伤残。具体规定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为十级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700
  •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题解答: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法定节假日,一般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 鉴定结论应当如何审查

    问题解答: 1、审查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即鉴定机构是否是合法成立的,有无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执照,鉴定机构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对鉴定人员的身份、资历、有效证件也要进行审查,还要审查鉴定人员的资格与所要鉴定的内容是否相适应。 2、要审查鉴定结论有无与案件事实明显相矛盾的地方,鉴定结论是否按要求作出的,不能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棱两可,鉴定结论…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700
  • 伤残十级标准

    问题解答: 十级伤残的标准为: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划分依据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具体情形有: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700
  •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2021

    问题解答: 十级伤残为赔偿标准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的计算一般是取平均值,且赔偿需要一次性发放完毕。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600
  • 工伤认定申请能否适用时效中止中断

    问题解答: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中断是可以的。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可以中断、中止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500
  • 工伤鉴定过时效怎么办

    问题解答: 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是最有力的方式。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所以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积极主动的申请工伤鉴定,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600
  • 工伤包括哪一些情形

    问题解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700
  • 职业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问题解答: 职业病申请有时间要求: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600
  • 工伤诉讼时效是多长

    问题解答: 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

    劳动纠纷 2025年7月5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