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人单位为能辞退患病职工吗
用人单位辞退患病职工,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本人。”
二、被辞患病职工的经济补偿
对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条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作详细解释:“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由此可见,劳动部的意见是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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