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实施带薪年假应注意什么
(一)与年休假相关的待遇及计算方法
1、年休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2、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
3、日工资收入=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天。
(二)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年休假的处理
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不支付工资报酬(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当年已安排休假天数)。
已安排年休假且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三)对劳务派遣工年休假的处理
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劳务派遣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劳务派遣工年休假天数。
二、哪些职工不享有年休假
在以下情形下,劳动者不享有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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