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还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如果劳动者提供了超时劳动,或者劳动的场所、条件、方式、任务发生变化,使劳动者从事的劳动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体力、脑力等,即劳动者提供的是正常劳动范围的超额劳动,劳动者的劳动应该得到额。同样,《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二、最低工资标准争议如何处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47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