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破产怎么支付拖欠的工资
企业破产时,应如何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破产时,职工有权获得企业欠付的工资。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法律将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列为企业破产清偿的第一顺序,也就是说,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先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再支付所欠税款及其他破产债权。
二、下岗职工工资怎么算
1、 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发给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下岗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发给其下岗前基本工资(综合补贴,下同)的70%;超过一年以上的,发给其下岗前基本工资的60%。
2、 生产经营不正常、严重亏损或支付能力有困难的企业,应视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支付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暂缓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其在岗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下岗人员的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上述发放标准包括应由个人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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