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障? 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 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障? 

 

 

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 

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如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高个人缴费比例。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缴,但是城镇个体劳动者的保险费要由本人缴纳。 

社会医疗保险对象工作变动或出国定居,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保险对象工作变动,有所在单位携带有关证件和《职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到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凡有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原单位缴清,否则接受单位为其补缴;保险对象出国定居,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各地的一般做法是一次性发给本人。 

什么是大病统筹?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的大病统筹,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要把握三点: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必须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二是必须是提供给参保人员的才有可能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提供给非参保人的不可能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三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必须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其他一些非必需的如娱乐设施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

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有何规定? 

 

主要的规定有三条:一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分开管理,分别核算,这就要求统筹基金要自求收支平衡,不得挤占个人帐户;二是要明确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各自支付范围,这就要求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小病)医疗费用支出,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三是要严格限定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的范围和给付标准,主要内容包括限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生活服务设施范围,即超出这个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

为什么要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目的就是限定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明确统筹基金的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明确以后,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也就相应明确,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个人帐户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就是准予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假如这个“门槛”定为100,那么,一个人发生100以内的费用,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只有发生100以上的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对超出部分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最高限额,也就是“封顶额”,也有称“封顶线”,实质不是一个统筹基金最高支付的范围,而是一个绝对额。这个“封顶额”类似商业保险的“最高赔付额”。假如这个“封顶额”10000,那么一个人发生医疗费用20000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首先要区分这部分医疗费用是否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如果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假定是住院医疗费用),还需要扣除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假定是100),则统筹基金将对19900按规定比例(假定为90%)支付17910,但由于10000封顶,因此只能给付10000,实际统筹基金支付并不是17910。

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五大类:一是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二是空调费、电视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三是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四是膳食费;五是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之所以规定上述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不予支付,主要是考虑这些项目有的不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如电视、电话、电冰箱等,有的虽必需,但属于个人或单位责任,如就诊交通费、急救车费、膳食费等。

由于各地生活环境差异很大,有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在某些地方可能不是必要的,但在另一些地方则是必要的,如在北方的寒冷地区就属必要。对这类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各省(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自行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什么标准支付床位费?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规定: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标准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这也就是说,假定某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为8元/天,一个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如果他所住病房床位费为6元/天,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以6元/天为标准按规定支付床位费,若他所住病房床位费为10元/天,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8元/天为标准按规定支付床位费,超过的2元/天由参保人个人自付。

各种健康体检是否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 

 

各种健康体检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是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政策的延续。健康体检分为一般健康查体和特殊目的的健康体检。一般健康查体是为了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疾病,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的预防性疾病普查措施,体检费用由各用人单位负担,不在公费、劳保医疗经费中支出。特殊目的的健康体检,是指职工根据一些特定的要求所进行的体检,如职工在求职、办理出国手续、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活动中按要求进行的体检,这些体检的费用一般由个人负担。因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各种健康体检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由单位组织的健康查体费用由各用人单位负担,原由个人自付的特殊目的的健康体检的费用仍由个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按什么原则支付药品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

付,不在药品目录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例如,某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职工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其中,药品费用1万元,6000元为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3000元为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1000元为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则该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职工首先个人自付的乙类药品的费用为:

3000×20%=600元;

自付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费用:1000元

2、甲类药品6000元、乙类药品费用在个人自付后余下的2200元与其他医药费

用一并共28400元,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起付

标准以上费用为27600元,统筹基金按例支付:

–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或个人帐户支付:800元

–起付线以上由统筹基金支付:27600×90%=24840元

个人自付: 27600×10%=2760元。

根据以上计算,该职工发生的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个人帐户

支付总额为:1000+600+800+2760=5160元,统筹基金支付为24840元 。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4319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2日 09:59:41
下一篇 2025年2月12日 10:00:02

相关推荐

  •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给补偿吗

    问题解答: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主动提出不与职工续签合同的,需要给补偿。补偿标准是按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如果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约,则劳动者不同意的,则不需要给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600
  •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问题解答: 清包工不要什么资质,只要总承包人有资质就行。 清包:也叫包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具有一定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由于材料和种类繁多,价格相差很大,有些人担心别人代买材料可能会从中渔利,于是部分业主户采用自己买全部材料或大部分材料、只包清工的服务形式,服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装修,工程、…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600
  •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为

    问题解答: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法律依据: …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500
  • 出国劳务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问题解答: 出国劳务工伤事故按照所在国的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所在国没有工伤保险的,按照国内的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700
  •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怎样确定

    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是不超过二个月;如果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则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600
  • 能够劳动关系确认与补偿同时主张吗

    不能够劳动关系确认与补偿同时主张。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规定,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想要劳动关系确认与补偿同时主张,那是不可以的,一般来讲都是先进行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确认,确认之后才能申请补偿。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700
  • 和用人单位签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解答: 和用人单位签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看劳动合同上的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工作内容和面试时所说是否一致;劳动报酬是否按协商的约定;社会保险是否为依法购买等。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600
  • 没签劳动合同无故开除是否有赔偿

    问题解答: 没签劳动合同无故开除有赔偿。只要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员工被单位辞退,那么是可以根据辞退原因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700
  • 工伤十级辞职能赔几万

    工伤十级辞职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800
  • 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仲裁时效是多久

    问题解答: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900
  •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怎样的

    问题解答: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劳动者做好工作的交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900
  • 什么情节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问题解答: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无过错行为和有过错行为。劳动者的过错行为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若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后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1100
  • 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是算工伤的,但是需要满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一是伤害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上下班的…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1000
  •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有哪些

    问题解答: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 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3、风险的承担…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800
  • 劳务派遣是否适用辅助性工作岗位

    问题解答: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 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

    劳动纠纷 2025年5月27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