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依照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同时依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实发工资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对没有达到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超过300%的按300%确定,当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小于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额,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额予以核定。用人单位填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时,须法人代表和职工本人签字,同时提供财务报表、劳资报表和工资花名册。以个人名义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经济收入状况,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本地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选择档次缴费。对跨年度补缴的,按不低于补缴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例如核定缴费基数以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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