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委托居间人撮合签订合同的,一般要签订居间合同或者中介合同,而有些人只是口头进行约定,未签订书面的合同,出现纠纷后比较难取证,那么未签订居间合同怎样承担中介费?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未签订居间合同如何承担中介费
未签订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撮合合同签订后,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是怎么算的
其实,就现在来说,租房中介是有行业标准的,并不是双方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而对于黑中介,也可以从要求的中介费作出判断。
但实际中,各地租房的中介费均有不同,具体费用应根据房屋所在地的中介行情而定。实践中,一般中介费的计算有两种情况:租期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收取0.5个月的租金;租期6个月以上的,收取1个月的租金。
另外,因为中介连接的是租客与房东,因此,有些找中介的人就搞不明白中介费到底是由谁出好。其实,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目前,就房屋中介产生的纠纷还是较多的,但是租客大可不用担心被中介坑,只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就可以及时挽回损失,实际中,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例如:
1、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3、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所以即使没有签订中介合同的,中介撮合签订合同后,服务费由委托人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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