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后,由用人单位、学校和学生共同签订的,签订就业协议后,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就业协议就终止,那么签了假的就业协议后用不用解约函的?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签了假的就业协议用解约函吗
签了假的就业协议后,就业协议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需要解约函解除就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民法典》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假的三方协议如果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需要解约函解除协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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