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关系中,对于解除合同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但是我们需要了解一点,在办理解除合同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时间期限。那么,对于超出办理解除合同期限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内容。下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超出办理解除合同期限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看完本文的介绍之后,我们作为劳动者就要知道在这方面的规定,才能更好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个问题本文也有详细的介绍,大家需要对此进行深入了解,才能清楚是怎么回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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