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揽合同是由定作人和承揽人签订的,承揽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某一项工作。而签订承揽合同时,承揽人也可以向定作人提出自己的要求,那么承揽合同乙方可以提的要求有哪些?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承揽合同乙方可以提什么要求
承揽合同中,如果乙方是承揽人,承揽人可以提的要求包括:提供材料;要求定作人提供协助;提供图纸和技术要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七十六条 【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八条 【定作人协助义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雇佣与承揽有哪些基本区别
一是标的物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不仅要以自己的技能、设备为一定工作,而且要求这种工作要有成果,并将这种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即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包含了承揽人特定技能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的标的只是受雇人提供劳务本身,并不要求受雇人的劳动本身要有成果。
二是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要服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在一定程度上受雇佣人支配,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三是风险负担和责任承担不同。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雇主承担。承揽合同中,若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承担相应责任。受雇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人和定作人签订承揽合同时,如果乙方是承揽人,承揽人可以提的要求包括:提供材料;要求定作人提供协助;提供图纸和技术要求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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