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乌鲁木齐首次出台《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将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有: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管理和退休人员审批仍由人事部门负责;参保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法保持不变,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其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仍按现行事业单位退休金的方法计算,由人事部门审批后,社保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其调资增资,仍按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方式保持不变。已退休人员也同步进入统筹;实行了养老保险账户制度;统一了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缴费比例,实行了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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