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团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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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了,但不少人依然记得发生在美国的那场车祸。1月31日,一辆载有15名中国游客的旅游巴士,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发生翻车事故,当场有6人遇难、9人受伤。这起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旅游业发展较快,随团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如何解决?旅客在维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归纳总结了近年来该院受理审结的旅游纠纷案件,为旅游消费者诉讼维权出谋划策。

案件分析

旅游中人身伤害纠纷居多

记者从朝阳区法院了解到,从2000年1月起至2008年12月,该院共受理旅游纠纷案件177件,其中旅游中人身伤害事故引起纠纷的89件,占全部收案比例的50%,为各种原因导致旅游纠纷案件之首。

统计发现,这些人身伤害事故多种多样,数量最多的是游客乘坐旅游客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其次是,因游客自身存在特殊疾病或特殊体质又参加了一些有危险性的活动,导致发生伤害事故。

从案件的审理结果看,89件案件中,有49件是法院判决支持或部分支持游客的诉讼请求,有10件是驳回游客的诉讼请求,还有30件是游客和旅行社达成和解,相当于游客胜诉的比例约为89%,仅约11%的游客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游客败诉的原因,大多是法院认为伤害事故是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人原因造成,旅行社对事故发生或者损害结果扩大以及救助方面没有过错。

诉讼要领

掌握旅游伤害诉讼的关键点

朝阳区法院有关法官表示,旅游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加上目前相关立法有待完善,消费者在诉讼维权时要掌握一些诉讼关键点。

关键点一谁来起诉

有些旅游行为中,签订旅游合同的人不是最终参加旅游的人,这点在单位组织员工参加旅游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有的旅游合同是团队中的一个人作为代表签订的。有的旅行社会出一份游客名单给导游,有的可能没有名单。这为原告主体身份确定带来困难,谁来起诉成为一个关键点。

朝阳区法院法官认为,旅游合同是旅游经营者接受报酬,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合同,如游客与合同签订人不同,该合同属于为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旅游经营者对所有其同意参加旅游的游客,都负有照顾、保护、和通知等的附随义务。旅游经营者违反此项义务的,参加旅游的游客有权依据合同,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点二起诉谁

旅行社一般只是一个打包销售者,并不实际提供服务,在它的下游,是目的地的地接社实际提供旅游服务,宾馆提供住宿、饭店提供餐饮、景点经营者提供游览、导游提供陪同、介绍服务。这些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各方都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要求,就有可能互相推诿责任。因此,游客选择以谁为被告是一个关键问题。

朝阳区法院法官认为,旅游合同履行中,会涉及上述多方主体,在这些法律关系中,除非游客直接与住宿、餐饮、交通发生交易,否则均视为地接社提供,而地接社与旅游经营者即组团旅行社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作为委托人,组团旅行社要对相应后果直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游客可以选择只起诉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将组团旅行社或者其他相关各方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关键点三起诉什么

如果诉讼,旅客首先要确定自己是依据法律上规定的何种权利进行的,如果无法找到对应的权利或者受保护的依据,则有可能败诉。例如,游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既可能是因为旅行社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旅行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特别规定如构成欺诈导致侵权造成的。依据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责任和赔偿范围也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法律关系来起诉,所以,游客起诉时选择何种法律关系较为重要,既有可能影响到赔偿的范围,也有可能影响到是否胜诉。

朝阳区法院法官认为,旅游合同是现代社会的一类新的合同类型,根据最新的理论发展和司法实践,在关于旅游人身伤害事故中,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的判决结果没有太大的差别,当事人维权时可视具体情况及收集到的相关证据作出选择。

相关提醒

5方面防范旅游伤害事故

首先,游客应选择信誉好、诚信度高的旅行社。这些旅行社在国外有稳定的服务资源,且有财力保障,被判赔偿时也容易执行。

其次,游客有必要积累一些急救和预防意外事故的方法。

第三,旅游途中切不可好奇心过重,参加活动应当量力而行。

第四,为了解决事故后的赔偿问题,游客有必要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购买旅游保险要注意几个细节,一是如实填写投保单,避免填写错误信息而令保险公司在出险后拒赔。二是要看清保险条款,比如有些险种只在游客死亡和伤残时才进行赔偿,没有达到这种程度的医疗费不予赔偿。所以游客在交保费前一定要看完整的保险合同,对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有充分了解。三是应随身携带保险卡或保险票,出现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第五,如事故确已发生,当事人应当保留好票据,包括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检查报告等,以备诉讼维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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