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企业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组织,公司法人一般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实施民事法律活动,而法人代表有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公司法人有没有连带责任?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公司法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是否有连带责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法人代表职务侵权的,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法人代表在职务活动中有侵权行为的,法人代为赔偿后,法人代表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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