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是法制社会,而合同就体现了法律在社会各方面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它保证了交易双方能够依法进行交易,将信用风险降到了最低,在合同的具体实践之中,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损失赔偿范围是什么?知芒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损失赔偿范围是什么
1、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造成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支出。一般包括:因为违约而得不到补偿的订约费用支出;一方对另一方作出履行后未获得的对价;因标的物交付瑕疵而要承担的全部损失;因履行迟延造成的利息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等。
2、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受损方在合同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条规定确立了对违约损害完全赔偿原则,“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的赔偿又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上面就是我国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里对于合同法损失的赔偿范围了,已经很完善了。假如对于合同损失的赔偿范围还不清楚,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及法律部门。知芒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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