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公司不认工伤分以下情形处理:
1、公司不认工伤指公司不认为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中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2、公司不认工伤指经过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公司协商;
(2)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其他。
3、公司不认工伤指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而未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向公司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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