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成立条件作了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合同有可能导致无效,那么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知芒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的相关案件

2005年2月,张某受李某委托为其购买烘干机。不久张某从湖北省钟祥市赵某处购买旧烘干机一台交予李某,并告知:烘干机的购买价格是4.4万元、差旅费2500元、运费3500元。由于三者均无发票,且购买烘干机之前张某也没告知李某烘干机的价格,李某因此对烘干机的价格产生怀疑。李某尽管将烘干机收下并投入生产,但没有付给张某购买烘干机的钱及其他费用。后经张某多次催要,李某答应在核实烘干机的价格后付清本息,并在2005年6月21日与张某签订了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李某负责对张某购买的烘干机进行价格核实,如果烘干机确实是4.4万元买的,李某在20日内付清货款、费用及利息;如果烘干机是4.4万元以下买的,则烘干机无偿归李某方所有,运费、差旅费由张某负担。

合同签订后,李某对烘干机的价格进行了核实,得知烘干机是3万元购买的(张实付2.86万元),遂以烘干机是4.4万元以下购买为由,拒绝还款。张某则以2005年6月21日协议书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判令李某归还购买烘干机的本息及费用8.76万元。

对如何处理本案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双方6月21日订立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不存在显失公平,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垫付款项为被告购买烘干机,被告接受并投入使用。如果按协议,所有费用均由原告负担则显失公平,因此该协议应予撤销,被告应按原告的实际支出费用支付货款、运费及差旅费。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自然也是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尽管许多特殊合同也可能有一些特殊的生效要件,但从总体上说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基本上概括了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依此规定我们来判断一下本案合同的效力。

首先,订约的双方都是精神正常,能够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能够正确独立地表达自己意思的成年公民,因此,双方都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件。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为签订这一合同,双方都很慎重,并且是到凤城镇法律服务所签订的,没有人胁迫双方去订立合同。至于张某在明知烘干机是在3万元购买的情况下仍然签订该合同,是存在这样一种侥幸心理:或许被告无法查实该烘干机的价格,如果成功了我就能从中小捞一笔,如果不成功,我就以显失公平抗辩,至少还能捞回本钱。

对于这种在交易中违背诚实信用的做法,法律是不应支持的。如果一味的强调公平而不对合同中的欺诈作出惩罚的话,这就在事实上鼓励了当事人依靠不正当的方式取得利益和收入,助长了不正之风的蔓延,不利于交易的正常进行。同时,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公民来说,人们有权利期待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法律允许修正人们所有的错误和不谨慎,那么,他就可能不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存在欺诈错误或胁迫而自由表示的同意,在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时,应该是有效的。

最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均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被告在对价格存在疑问的情况下要求核实价格,并以“价格如果符实将在20日内付清本息”作为承诺,“价格不符(低于)则无偿占有烘干机,一切费用由张某负担”作为惩罚,这种做法在得到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既无恶意也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告是一正常的公民,他自愿抛弃自己的债权的行为也同样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双方当事人2005年6月21日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那么该案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二条中对显失公平作了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有偿合同,特别是双务合同即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的不平衡。对于无偿合同因为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

同时,构成显失公平需要订立合同的一方在主观上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故意以获利方主观有过错(恶意)为前提,即获利方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他方无经验等而订立了显失公平合同。如果获利方不了解对方情况,主观上并无恶意,或获利方在履行了忠告义务而给予对方理解机会后订立了显失公平的合同,则就排除显失公平合同制度的适用。

本案合同约定:如果烘干机是4.4万元以下买的,则烘干机无偿归李某所有,运费、差旅费由张某负担。从其内容来看,此合同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有偿合同。张某自愿有条件的抛弃自己的全部债权,待条件实现(经核实烘干机为3万元),该合同也就成了事实上的无偿合同,无偿合同自然不适用显失公平原则。

从构成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来看,被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张购买烘干机时没有告知其价格,拉回后又无发票),要求核实价格是符合常理的,并不是利用自己的优势不付给原告钱,如果被告不花一定的人力、物力去湖北核实价格,或者因卖方不配合而无法核实价格,那么它只能出高于烘干机实价1.4万元的价格买下烘干机,被告事实上就处于劣势一方。被告以订立合同的方式明确告知对方:要实事求是,否则烘干机将无偿归我所有,一切费用由你负担。因而也不能说被告未履行订约过程中所应尽的告知义务。同时,由于张某比谁都清楚自己购买的烘干机价格是3万元而不是4.4万元,因此也不存在张某没有经验或者轻率之说。从构成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来看,本案也不适用于显失公平。

综合上面的介绍,欺诈等情形所签订的合同会导致无效,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守法律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合同无效情形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知芒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知芒网合同纠纷律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0410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6:18:28
下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6:18:56

相关推荐

  • 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么

    问题解答: 合同是可以进行公证的。法律规定可以公证的事项分别有: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法定其他内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600
  • 因上级机关的原因违约时的责任如何承担

    问题解答: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500
  •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问题解答: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一般也无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合同相互之间的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为标准分类,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800
  • 买车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问题解答: 买车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在于: 1、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 2、未交付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大多只能适用在有名合同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700
  • 协议书有法定效力吗

    问题解答: 有的。协议书的格式,一般有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立约,单位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正文由缘由和主体组成。缘由写明签订协议书的目的、依据等内容。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700
  • 想解除购房合同 能不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解答: 想解除购房合同不是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只有存在违约行为时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500
  •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问题解答: 违约金赔偿标准: 违约金一般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损失,但一般不超过30%。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400
  •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题解答: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8日
    400
  •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但已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但已经实际履行的处理方式是: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7日
    600
  • 备案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问题解答: 含义不一样。 合同制: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备案制: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7日
    600
  • 三方合同中中介不盖章还有法律效力么

    问题解答: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三方合同内容合法,且签订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即使三方合同中介没盖章,但是有各方当事人签字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符合前述情况的,则该合同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7日
    600
  •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进行支付

    问题解答: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支付的方式主要是由合同双方约定确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其他规定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7日
    600
  • 公章复印件会有法定效力吗

    问题解答: 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一般来说复印件是不需要盖章的,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为准,印刷的公章是复印件,不具法律效力,复印件或者传真或者扫描件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7日
    400
  •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还有效吗

    问题解答: 无效的。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从属关系,所以在抵押合同无其他特定约定的情况下,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但是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是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不依存于抵押合同。 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7日
    400
  • 合同无效是否影响违约条款的效力

    问题解答: 合同无效不影响违约条款的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范围主要是: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损害赔偿,合同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7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