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以经营汽油危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是安全事故的,那么就会处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危险作业罪所存在的主观要件为过失的行为,如果不是过失是不会按此罪来进行判决的。
一、经营汽油危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这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形来确定;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二、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二)、主体要件
是一般主体,(即指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死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即该罪中的“业务”要求有侵害他人生命,损害财产的可能性,这也是区别与其他“业务”(如侵占类)身份的标志。
(三)、主观要件
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四)、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属于我国的公共安全。
危险作业的行为是会侵犯国家的公共安全,也会让公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在犯了错之后而拒不执行的,那么还会加重当事人的处罚,所以,在作业时一定要以安全为主,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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