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能强行收购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的、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的,可以对公司进行强行收购,强制收购的强制性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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