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产生的债务由总承担,所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存在合并的,两个独立的公司才能合并。知芒网小编整理其他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合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详细为大家解答。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多长时间合并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存在合并的,只有两个独立的公司才能合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产生的债务由总承担,所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存在合并的,两个独立的公司才能合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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