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是一种权利,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二、40年、50年、70年产权的区别 一是土地规划用途不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平常的住宅建设用地最高是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以及综合用地,最高为50年,而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最高只有40年。所以40年、50年和70年这三种不同产权的房子,用途是不一样的;
第二,产权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产权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同时,生活费用也不一样,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价格相对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按照商用标准来收取,价格要贵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气;另外,贷款条件也不同,购买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办理商业贷款,也只能得到总房款的五成或六成按揭。
除上面所说的大产权房屋外,还有一类小产权,小产权房就是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就是咱们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这些建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的费用,手里面拿的产权证也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大家也把这个叫“乡产权”。
除了宅基地也包括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现在由于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因此也出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也属于小产权房。还有就是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这些小产权房因为都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以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也可以成为“0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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