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宅基地纠纷怎么办?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板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心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们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草、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独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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