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般情况下面,如果他人随意到河里投毒,并且造成生物死亡,我们可以根据实际影响情况来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投毒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进行处罚,接下来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谁管河里放药毒鱼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谁管河里放药毒鱼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投毒罪(二)特征
(一)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二)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里的“投毒”是指向公共饮用、食用的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饮料等投放能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毒物的行为。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式怎样,也不论使用何种毒物,只要投毒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以构成本罪。
(三)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典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编辑本段投毒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二、鱼塘疑被人投毒怎么取证
对于鱼是否被毒死的问题,很容易解决只要将死鱼送到环保部门检测一下即可。如果属于人为投毒,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自己不能提供可靠的线索,估计也没有大的作用。
三、鱼塘征收赔偿标准的计算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林木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现在国家并未制订全国土地征用补偿统一标准。但将全国各地区的土地价值分了14档,其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也通常按该分类进行制订。比如:上海的徐汇区是全国第一档,我本人所在的黄石市,有两个区是第六档,有两个区是第九档,还有一个下辖县是第十一档。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谁管河里放药毒鱼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鱼塘发生投毒事件,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进行协商,同时人为投毒,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知芒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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