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种宣传普通购房者如何分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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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20城相继限购以来,郑州房地产市场进入了冷静期。随后,住建部发布通知严查9类违规销售行为,将本轮调控推向了高潮。纵观本轮调控可谓是套路颇深,先是公布违规房企,然后信贷跟进,随后严肃市场规范,可谓一环套一环。尽管如此,针对各种宣传普通购房者又如何分辨呢?住建部公布的9类违规行为你又遭遇过哪些?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这种情况在二手房交易中会经常看见,比如某小区出售房源比平均房价要低,但是当购房者实地联系后却被告知房源已经售出,中介会趁机出售其他房源。其实在北京的一手房市场也曾经出现过,当年通州某楼盘虚拟出一个项目,吸引购房者关注,然而按图索骥到了现场的购房人发现却没有这个楼盘,而是被带到了另外一个项目。

案例:前不久,某地一个房产中介在橱窗中挂出售价150万元的“学区房”,经调查发现,此“房”非可居住的房屋,只不过是一条面积10平方米左右的过道,引发舆论关注。

2、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

这期不买下期就要涨价,这是楼盘售楼小姐最爱说的一句话,大部分购房者全有过类似的经历。其实在“十一”调控前,各种肆意涨价的行为可以说是充斥着楼市的各个角落,据说在9月只要是客户要求看房,业主就涨价,涨个二三十万元是算有良心的。

案例: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第二期房源只有102套的情况下,故意散布商品房要涨价的信息,吸引消费者购房,此后又以摇号、限时选房等手段迫使购房者接受高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据说北京周边如河北、天津等地的项目全是无证销售,北京也不乏此类的项目,以某知名龙头房企最为著名,所有项目基本上就是靠“内部认购”销售的,其实这样的蓄客方式已经成为了楼市的惯例。

案例:昌平某著名企业开发商项目,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业主签订定制开发委托协议书,导致后期由于项目不能散售而陷入僵局,目前尚未解决。

4、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收费

这条规定可能会是最严厉的一条,甚至改变未来的销售模式。自从楼市严禁在未取证情况下收取任何形式的订金后,**的销售模式就开始兴起,也就是各大网站推行的“1万*3万”等各种各样的办卡模式,由于采取第三方公司的方式收取,打政策的擦边球,虽然被反复曝光但是收效甚微。

案例:南京万科某项目要求购房者在售楼处办一张银行卡,存10万元的定存,之后开发商会发放一本“置业护照”,上面有依据办理银行定存顺序确定的护照编号。

5、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这个就好理解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政府已经公布了一系列名单,其中不乏大房企。说白了就是拿证了不卖,按照北京市的规定,项目在取得预售证后,应该公布一次性全部开盘,而目前市场流行的是小开盘,一层、一个单元、一个楼座的开盘方式非常流行,为的就是留出涨价空间。

案例:北京某项目,存在销售现场公示信息不全、现场销售人员未备案、向购房人发布的可售房源数量与实际可售房源数量不符、没有明码标价等问题。

6、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

开盘价一直是个不能说的秘密,有的甚至直到开盘的当天才知道价格,蓄客期买房人知道的基本上是价格区间,而到底是高点还是低点,一般全是开发商看蓄客情况而定,往往临时涨价的情况时有发生。

案例:不久前张先生在河北固安咨询了一套房子,开盘前销售人员称价格在1万元左右,开盘当天却被告知涨价到1.3万元,而且还得购买车位。

7、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

这条规定在过去的两年中对于北京的购房者而言并不陌生,2013年,为了应对政府限价地规定,开发商想出了新招,向购房者征收几十万元的空间优化费,来达到变相的涨价目的,其实最常见的是买房被搭配车库的方式,在北京周边的河北最为常见。

案例:比如总价245万元的房子,网签合同价193万元,剩下房款52万元,收据科目上写的是施工改造款,而不是买房时所说的新风系统。

8、销售过程中出现一房二卖

这样的案例在二手房中比较常见,媒体也报道过很多起,主要是房主看见有人出价高就临时毁约,这种情况在楼市刚刚变火的时候会出现。

案例:丈夫开饭店经营不善欠下了很多外债,为了替夫还债,业主杨女士将自家的一套房子卖给了两个人。由于杨女士迟迟不给过户,两位买房人上诉才知被骗。密云法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杨女士有期徒刑11年。

9、伪造购房信息等行为

由于房地产交易涉及诸多环节,监管部门列举的只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市由于企业品牌意识不强、购房者法律意识淡薄,经常还会出现一些其他问题,主要表现在恶意宣传上。

案例: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了西北京某回迁房被倒卖的现象,违法公司通过伪造购房人身份信息获得回迁房购买资格,扰乱了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市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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