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轻伤二级标准:(1)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2)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轻伤二级标准:
(1)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
(2)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致人轻伤二级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45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