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是非常重要的财产权利,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股权质押的时候要签订质押合同,约定出质人与质权人的权利义务,那么部分股权已质押还能再质押?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部分股权已质押还能再质押吗
出质的股权是依法可转让的股权,已经出质的股权是不能重复质押的,没有质押的股权才能进行质押。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一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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