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发行新股对企业的好处是,增加公司的股份总额,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吸引优秀的人才;宣传企业的名声和信誉;以及实现创业资本的增值和分散投资人投资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86419.html